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优势

发布者:王燕发布时间:2012-04-12浏览次数:456

中国社科院马克思主义研究院研究员、博士生导师 辛向阳

2012年04月12日09:12   来源:中国共产党新闻网

       4月5日人民日报评论员发表了《满怀信心迎接党的十八大》的文章。文章有一段让人振奋的话语:近年来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一系列历史性成就,是新中国成立60多年来尤其是改革开放30多年来奠定了良好物质基础和体制条件的结果,是社会主义制度优势不断彰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活力不断释放的结果。这一判断是符合实际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具有的独特优势是当代中国发展进步的根本制度保障。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能够集中力量办大事。办基础实施方面的大事,我们能够运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集中力量的优势,利用这一优势,30年来,我们先后建成了三峡工程、青藏铁路、京沪高铁、西气东输 、西电东送以及世界上最大的电信网络等举世瞩目的建设项目;办高科技方面的大事,我们能够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集中力量的优势,利用这一优势,20年来,我们先后完成了包括神舟飞船7次飞天、天宫一号与神舟八号交会对接在内载人航天工程以及运算速度达到每秒千万亿次的超级计算机“天河一号”等高科技项目;办应急救灾方面的大事,我们能够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集中力量的优势,利用这一优势,10年来,我们先后战胜了非典、汶川大地震以及甘肃舟曲特大泥石流、青海玉树地震等各种灾害;办民生方面的大事,我们能够运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集中力量的优势,利用这一优势,10年来,我们先后建立了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 、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等制度。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能够充分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把社会主义制度与市场经济配置资源基础作用有机结合在一起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充分调动了各种主体的创业积极性:2011年,国有企业累计实现营业总收入367855亿元,实现利润总额22556.8亿元;到2011年9月,全国登记注册的私营企业到去年9月已超过900万家,注册资金总额近25万亿;到2011年底,个体工商户超过3600万户,注册资金总额超过1.5万亿。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能够把中央与地方两个积极性充分调动起来,通过不断加强和改善宏观调控,既发挥好了中央的积极性,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又发挥好了地方积极性,使各个区域经济、省域经济、县域经济呈现出八仙过海、各显其能的局面,到2011年底,中国全年国内生产总值为471564亿元(达到74000多亿美元),中国除台湾省和香港、澳门两个特别行政区之外的31个省级行政区中,已有2/3以上迈过了地区生产总值万亿元的门槛。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能够捕捉重要发展机遇并且不断把这些机遇转化为发展的动力。改革开放30多年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不断以其逐步完善的制度来捕捉各种重大机遇。进入21世纪,世界上出现了美国2001年的“9·11”和美国入侵阿富汗等重大历史事件。面对新世纪的重大变化,以江泽民为核心第三代中央领导集体敏锐地意识到,历史出现了中国发展难得的机遇。十六大以来,以胡锦涛为总书记的中央领导集体一再强调:新世纪新阶段,对中国来说,是一个必须紧紧抓住并且可以大有作为的重要的战略机遇期。从国际情况来看,和平与发展仍然是当今时代的主题,争取较长时期的和平国际环境和良好周边环境是可以实现的;世界科技进步日新月异,经济全球化深入发展,国际间生产要素重组和产业转移加快,我们有可能利用有利的时机和条件加快发展;从国内来看,实现加快发展的有利条件也很多,我们必须十分珍惜和切实用好这一重要战略机遇期。

  面对风云变幻的国际形势和艰巨繁重的国内改革发展稳定任务,只要我们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就一定能够战胜各种困难,充满信心与底气的走向未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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