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学校科研计划项目管理办法有关规定,为进一步加强教育厅科学研究一般项目的中后期管理,加大项目的执行力度,提高项目的完成率和结项率,现决定开展省教育厅科学研究到期一般项目结题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结题范围
截止到2011年12月31日应结题或逾期的教育厅人文社科研究一般项目(包括基地项目)及省高校自然科学研究一般项目。
2、结题方式
(1)已完成项目计划任务,未提交结题材料的项目负责人正常提交结题材料,学校组织专家验收。
(2)未完成计划任务且需延期完成的项目,项目负责人需提交延期申请报告,说明未完成理由,并承诺完成时间,报请主管部门批准。
(3)已经延期,仍未展开实质性研究工作且没有取得任何研成果的项目,项目主持人对项目开展情况作出书面说明,根据相关项目管理办法的规定,报请教育厅科研主管部门批准中止项目研究。
3、报送材料要求
相关报告一式两份。系列成果附件随结题报告装订成册并上报电子版。
4、结题相关表格从科技处网站“通知公告”栏下载。
5、材料需在 5月30日前由各学院集中报送科技处。
在办理结题相关手续后,科技处将在网站公布项目结题情况。有关项目结题情况,将作为项目负责人今后申报各级各类科研计划项目的重要参考。
联系人:孙刚、石磊 联系电话:2871241
根据学校科研计划项目管理办法有关规定,为进一步加强教育厅科学研究一般项目的中后期管理,加大项目的执行力度,提高项目的完成率和结项率,现决定开展省教育厅科学研究到期一般项目结题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结题范围
截止到2011年12月31日应结题或逾期的教育厅人文社科研究一般项目(包括基地项目)及省高校自然科学研究一般项目。
2、结题方式
(1)已完成项目计划任务,未提交结题材料的项目负责人正常提交结题材料,学校组织专家验收。
(2)未完成计划任务且需延期完成的项目,项目负责人需提交延期申请报告,说明未完成理由,并承诺完成时间,报请主管部门批准。
(3)已经延期,仍未展开实质性研究工作且没有取得任何研成果的项目,项目主持人对项目开展情况作出书面说明,根据相关项目管理办法的规定,报请教育厅科研主管部门批准中止项目研究。
3、报送材料要求
相关报告一式两份。系列成果附件随结题报告装订成册并上报电子版。
4、结题相关表格从科技处网站“通知公告”栏下载。
5、材料需在 5月30日前由各学院集中报送科技处。
在办理结题相关手续后,科技处将在网站公布项目结题情况。有关项目结题情况,将作为项目负责人今后申报各级各类科研计划项目的重要参考。
联系人:孙刚、石磊 联系电话:2871241
附件:
4、省教育厅自然科学及人文社科一般项目结题情况汇总表.doc
科技处
2012年5月4日
科技处
2012年5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