思想政治教育培养方案(2013年)

发布者:王燕发布时间:2014-09-12浏览次数:209

 

   思政部   思想政治教育专业  (代码: 030505

(一级学科:  马克思主义理论    

 

一、专业简介

思想政治教育专业属马克思主义理论一级学科下的二级学科,硕士研究生毕业可授予法学硕士学位。本专业具有较突出的中国特色,在培养较高层次的社会科学理论研究和思想政治工作实际人才中具有重要地位。该专业硕士点师资力量雄厚,科研能力强,教学水平高,现有教授6人、副教授16人,他们曾先后承担或参与多项国家级和省部级科研项目,并在各类期刊上发表学术论文 200 多篇,出版专著10余部,承担国家社科基金3项,省部级科研项目10余项。

二、培养目标

本专业的硕士生培养目标要求毕业生具备坚实的马克思主义基本理论。具有较广泛的社会科学知识和一定的自然科学知识以及现代科学技术知识,能够适应市场经济要求,承担学校马克思主义理论和德育课教学,从事高校、企事业和社会团体思想政治教育和管理工作,或者从事理论研究及其他社会工作。本专业主要培养具有较高理论水平的思想政治工作应用型人才。

三、学 制

学制三年,一年级为补修课、学位课学习;二年级为专业选修课学习;三年级进行社会实践,教学实习,撰写学位论文和进行论文答辩。

四、主要研究方向

1、高校思想政治教育与管理

本方向主要研究新世纪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理念、模式、目标、内容、途径和方法,促进大须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改革与发展。

2、企业文化与思想政治工作

本方向重点研究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下各类企业员工思想政治教育现状、企业文化建设等问题。

3、思想政治工作与人力资源开发

本方向以人的全面发展为重点,探索思想政治工作与人力资源开发相结合的的途径与方法。

五、课程设置与培养环节

 

课程性质

课程名称

开课学期

学时/学分

备注

1

2

3

 

 

 

英语

 

120/4

必修

7学分

 

学位课总学分上限不超过22学分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研究

 

 

36/2

自然辩证法(或马克思主义与社会科学方法论)

 

 

18/1

专业

学位课

马克思主义经典原著选读

 

 

54/3

必修≥10学分

 

马克思主义基本范畴及科学体系研究

 

 

36/2

思想政治教育理论与方法

 

 

36/2

党建与思想政治教育专题研究

 

 

36/2

思想政治教育心理学

 

 

36/2

 

 

 

 

 

 

 

 

 

 

公共选修课

跨文化交际(英语)

 

 

30/1

所有专业必选

专业

选修课

当代中国社会阶层问题专题研究

 

 

36/2

选修

12学分

高校思想政治教育与管理工作研究

 

 

36/2

系列专题

 

 

18/1

马克思主义中国化专题研究

 

 

36/2

新媒体思想政治教育学

 

 

36/2

人力资源开发与管理专题研究

 

 

36/2

企业文化专题

 

 

36/2

当代科技发展与马克思主义研究

 

 

36/2

补修课

思想政治教育学原理

 

 

由导师指定同等学力、跨学科专业学生补修课程。不计学分

 

 

 

 

课程考核要求:学位课考试;非学位课考试或考查

必修环节

教学科研实践

1

 

1

论文开题

1

论文中期检查

1

**专业实践

3到第5学期开展

6

 

                   

注:理学、工学相关专业公共选修课开设《自然辩证法概论》

其他门类相关专业公共选修课开设《马克思主义与社会科学方法论》

六、相关要求

1、完成学位论文工作的主要目的和基本要求

第三学年为撰写学位论文时间。学位论文是对硕士研究生进行科学研究的全面训练,是培养硕士生独立思考、勇于创新的精神和从事科学研究或担负专门技术工作的能力,使研究生的综合业务素质在系统的科学研究基础和工程实际训练中得到全面提高。学位论文工作阶段的开题报告、中期检查和论文答辩是硕士生培养过程中的必要环节,硕士生导师和各学科必须给予保证。硕士研究生应在导师指导下独立完成硕士学位论文工作。

2、论文选题

帮助学生选择学科前沿的论文课题,重视开题报告,注意论文的创新性和先进性。学位论文的选题一般应结合本学科的研究方向和科研项目。选择对学科发展具有重要理论意义或现实意义的课题,鼓励面向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需要选择应用型课题,在第三学期确定论文题目。确定学位论文工作的内容和工作量时应全面考虑硕士生的知识结构、工作能力和培养年限方面的特点。硕士研究生应在导师指导下,有计划地学习、阅读文献和进行必要的调查研究,写出开题报告(包括文献综述和选题的详细论证),经导师审核同意,进行论文开题,并报研究生处备案。

3、开题报告

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报告最迟在第四学期开学前完成。开题报告的主要内容为:课题来源及研究目的和意义、国内外在该方向的研究现状、拟解决的问题、拟采用的主要理论和方法、资料情况、技术手段或实验条件、研究方案及工作进度、预计研究过程中可能遇到的问题和困难以及解决的措施、预期研究成果、主要参考文献等,供专家组和导师评议审核。对开题报告的主要要求为:开题报告字数应在5000字左右;阅读的主要参考文献应在30篇以上。导师和专家组应对学位论文的选题严格把关,加强对论文写作的指导和监督。

4、中期检查

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的中期检查一般应于研究生入学后的第四学期末基本完成。中期检查的主要内容有:论文工作是否按开题报告预定的内容及进度进行;已完成的研究内容和结果;目前存在的或预期可能会出现的问题;论文按时完成的可能性等。

5、论文答辩

学位论文答辩一般在第六学期进行。硕士研究生在申请答辩前,必须按规定修满38学分,其中学位课18学分,非学位课16学分,必修环节4学分;在三类刊物上至少发表与研究相关的学术论文一篇;论文答辩前应有预答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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