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成为全省事业单位编制备案制管理试点单位
发布人:网站信息审核员 发布时间:2014-05-05 动态浏览次数:604
日前,经省政府同意,省编办、省人社厅、省财政厅印发了《关于在公益二类事业单位中开展编制备案制管理试点的通知》,在全省事业单位中,首批选择我校和安徽医科大学(含安徽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安徽中医药大学(含安徽中医药大学第一附属医院)、安徽科技学院和安徽省立医院等5家单位开展试点工作。
高校开展编制备案制管理试点,是探索创新事业单位机构编制管理的重要举措,对于盘活用人制度,扩大高校办学自主权,促进高校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据了解,开展高校编制备案制管理改革试点工作,是我省在全国高校首创。选择我校作为试点单位,体现了主管部门对我校工作的肯定和信任。我校将在省教育厅的指导下,加强对试点工作的组织领导,制定详细的试点工作方案,努力构建以提升教职工整体素质为目标,更加灵活高效,更加符合学校发展需要的选人用人新机制,为促进学校又好又快发展夯实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