干部阅文制度

发布人:杨善祥 发布时间:2014-04-19 动态浏览次数: 1173

党办字〔2014〕5号

为保证学校各级领导干部能够及时了解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大事,及时掌握高等教育政策和动态,也确保阅文常态化和规范化,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阅文对象

本制度所指阅文对象是全校处级及以上干部。

二、阅文内容

主要是与学校改革发展稳定密切相关的上级来文、党和政府重大决策决定的贯彻文件,以及需要各级干部学习了解的其它周知性文件,包括普发性文件和部分密件。

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下发到学校的非涉密文件均通过教育电子政务平台公文下发,办公室收文后按照公文处理程序进行处理,处理完成后在学校电子政务平台“信息发布与管理”栏目下的“信息查阅”中设专门的“教育厅文件”阅读专区,供全校处级及以上干部阅读学习。阅文室不再提供省教育工委、省教育厅文件的纸质版。

三、阅文地点和时间

学校设专门的干部阅文室(暂设在A座1203),阅文室每周二、四下午2:30-5:30对全校所有处级及以上干部开放,干部可自行安排阅文时间。紧急文件传阅由办公室根据要求另行通知。

四、阅文管理

办公室负责干部阅文的组织、管理和服务,包括文件的接收、整理和阅文室日常管理,每月初更新一次传阅文件,并定期通报干部阅文情况。

五、阅文要求

涉密文件按文件规定范围仅供同级别及以上级别人员阅读,密件阅读人员须严格遵守保密工作相关规定,不得擅自翻印、传播文件内容。

全校处级及以上干部应主动增强学习文件的意识,自觉遵守阅文纪律。阅文人员应在规定时间阅读文件,不得随意涂改、折损文件,不得擅自带走文件,未经允许不得擅自摘抄、翻印文件;应保持阅文室安静整洁,阅读后应自觉整理好文件并登记签名。

2014年4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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