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学校疫情防控自查工作的通知

发布人:汪千松  发布时间:2020-05-20   动态浏览次数:1937

各部门、各学院:

   近期,省委教育工委、教育厅对高校返校情况进行了调研和检查,就有关问题向高校进行了反馈,指出:一是少数高校对疫情防控有麻痹大意思想;二是封闭管理等防控措施不够严格;三是有些高校学生不戴口罩等。要求各高校要切实做好疫情防控工作:一是高度重视,突出抓好重点地区、重点人群、重点节点、重点事项,防输入、防反弹、防突发、防松懈,完善常态化疫情防控机制;二是已返校高校按照查验标准,再次对学校防控情况进行自查;三是教育厅将组织专家对已返校高校开展回头看,进行明察暗访。

根据省教育厅工作安排,为进一步做好学校疫情防控工作,现就学校开展疫情防控自查工作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1.各部门、各学院对照《安徽省普通高校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引(第二版)》(皖教秘〔2020〕145号)和学校线下开学工作方案,对学生返校后疫情防控工作进行自查。

2.学校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对照《关于做好安徽省高校2020年春季学期返校条件查验工作的通知》(皖教防控办〔2020〕50号),对照学生返校前查验工作任务分工,由牵头单位对照51条查验标准落实情况进行自查,并形成自查报告,于5月23日上午12点前将自查报告word电子版报送至学校办公室,文件名请备注“xx部门自查报告”。联系人:臧亚平,邮箱:zyp@ahpu.edu.cn,联系电话:2871221。

3.纪委办公室牵头对各单位疫情防控工作进行抽查。

 

学校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组

2020年5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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