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党的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的根本指导方针,依据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和省教育工会联合下发的《印发关于推行校务公开的若干意见(试行)的通知(皖教工委[2000]34号文)》的精神,经学校校务公开领导组研究决定,在校内设置校务公开栏和意见箱。校务公开栏和意见箱的管理办法如下:
一、设置校务公开栏、意见箱是推行校务公开的具体措施之一。校务公开栏主要用于公布学校及有关部、处根据《安徽工程科技学院校务公开实施办法》规定必须公开的事项;意见箱主要用于及时收集全院师生员工在评议学校在实施校务公开有关事项后提出的意见和建议。
二、在校内显著位置设置4个校务公开栏。在校务公开领导组办公室、工会和学生处各设1个意见箱。
三、校务公开栏原则上由校务公开领导组办公室及相关部门负责管理。管理单位应指定专人负责校务公开栏材料的上栏、更换及维护等工作。校务公开领导组办公室、工会和学生处负责分别对各自的校务公开意见箱进行管理。
四、有关部门按规定需将在校务公开栏公布的材料及时送交校务公开领导组办公室,由校务公开领导组办公室统一进行收集、登记、整理和预审,并报校务公开领导组审定后,加盖“校务公开材料”专用戳记,原则上于每周一实行上栏。需立即张贴或延长张贴时间的,送文单位应注明时限要求。
五、在校务公开栏公开的材料只能在指定栏公布,不得在其它地方张贴。
六、在校务公开栏张贴材料的用纸幅面尺寸统一为16开型260mm×184mm(长×宽),或8开型360mm×260mm(长×宽),或国际标准A4型297mm×28mm(长×宽),单面印制;校务公开意见箱的尺寸统一为22cm×10cm×28cm(长×宽×高)。
七、校务公开栏应专栏专用、张贴规范、保持整洁;校务公开意见箱也应合理使用、细心维护。公布的材料以及收取的意见由校务公开领导组办公室整理后保存,时限一年。
八、本办法由
校务公开领导组办公室负责解释和修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