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部署学习统计工作有关管理规定
发布时间: 2018-11-21   浏览次数: 184

1115日上午,学校在行政楼1121会议室召开“十三五”学院规划中期评估考核汇报会暨统计工作有关规定学习会。校领导刘宁、王绍武、苏国红、郭兴众,办公室、宣传部、教务处、科技处、研究生部、人事处、学生处、发展规划处、总务处、工会主要负责人和各学院院长出席会议。会议由党委副书记苏国红主持。

会上,党委副书记、副校长王绍武传达了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入贯彻<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督查工作规定>的通知》精神,并对各学院、各部门做好统计工作提出要求。他指出,一要进一步树牢依法统计思想,认真学习贯彻上级统计工作各项要求,落实《教育统计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44号)精神,切实规范统计行为;二要进一步加强统计工作领导,完善工作机制,落实工作责任,加强人员培训;三要进一步加强统计数据利用,使其成为学校加强顶层设计、制定发展规划、安排重点工作的重要依据。

(文:赵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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