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开展学校“十四五”规划中期评估与调整工作(发规处); 2.做好学校地方政府专项债申报材料修改完善工作(发规处); 3.组织开展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答辩督查工作(发规处); 4.开展全校范围内统计2023年1-5月份校地校企合作成果的工作(社会合作处); 5.报送芜湖市经开区企业挂职教师人选名单并商定挂职方案(社会合作处); 6.召开基金会理事会,推选机构负责人人选及年度预算工作(社会合作处); 7.组织留学生参加安徽省留学生黄山行活动(国际处); 8.完成“2023中国高等教育对外开放发展状况调查”数据报送工作(国际处); 9.做好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外籍教师授课管理工作(国际处); 10.2023年第一批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开展现场审计工作(审计处); 11.开展后勤涉生托管经营项目专项审计调查(审计处); 12.开展国际工程师学院一期二标段和二期项目竣工结算审计(审计处); 13.开展食堂全成本核算与全过程监管机制建设专项调研工作(管委会); 14.做好两校区人脸车辆门禁系统对接工作(管委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