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交流与合作处(国际教育学院)是负责学校涉外工作及留学生教育管理的职能部门。具体职责如下:
一、负责拟定学校对外交流与合作计划、国际教育发展规划及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与国(境)外高校等机构建立联系,签订合作协议并组织实施。
三、负责国(境)外团组及专家学者的来访与相关管理工作。
四、负责因公出国(境)访问团组及学术交流的审核、报批及教育管理工作。
五、负责留学生的招生和日常管理工作。
六、指导协调留学生、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学生的教育培养工作。
七、负责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审核、申报及实施等相关工作。
八、负责外籍专家的选聘、引智项目的申报和管理工作。
九、负责学校出国(境)学生交流项目的审核、报批与实施等工作。
十、配合其它部门做好相关工作,完成学校和上级组织交办的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