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人字〔2008〕8号
各党总支、各系部、各部门:
为做好2007年度院级先进集体、先进个人的评选工作,弘扬先进、表彰典型,特别是在我院教学评估中做出突出贡献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及评选条件:
评选根据《安徽工程科技学院表彰奖励工作条例》(院人字〔2006〕35号)及《安徽工程科技学院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评选暂行办法》(院人字〔2006〕36号)进行。
后勤服务集团参照上述条例、办法在学院指导下开展评选工作,并报学院备案。
二、推荐、表彰名额:
(一)推荐名额:
1、先进个人:
机械系、电气系、纺织服装系、生化系、管理系、艺术设计系、计算机系、应用数理系、外语系、人文社科系各2名,体育部、机电学院各1名,机关总支7名,教辅总支2名,后勤总支(不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