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各部门:
为加强国家工作人员因私事出国(境)的管理,落实中央关于加强党政领导干部出国(境)管理的规定,维护党纪政纪,维护国家安全和利益。根据中共安徽省委办公厅、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安徽省特定身份人员因私出国申领护照报送备案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皖办发[2002]29号)精神及中共芜湖市委办公室《关于印发<芜湖市特定身份人员因私出国申领护照报送备案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芜市办[2003]12号)规定,为做好此项工作,将建立我校特定身份人员因私出国申领护照报送备案信息库。请各学院、各部门将本部门具有以下特定身份人员的相关信息填报附件(在人事处网上下载),于
联系人:徐继成 联系电话:2871215
特定身份人员如下:
(一)在职的副处级(含助理)及以上人员;
(二)机要、保密、财务等特殊岗位的工作人员;
(三)正高级职称、博士生(含在读);
(四)承担省级以上教研、科研项目人员
(五)列入省、国家优秀人才计划培养的人员;
(六)退(离)休的副厅级及以上人员。
(七)签订有关协议人员。
特此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