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各部门:
根据院人字[2002]26号《安徽工程科技学院内部分配制度改革方案》,参照2009年终调节津贴发放办法,根据学校实际,经研究,现将学校2010年终调节津贴发放办法通知如下:
一、发放范围及结算时间
1、非定量人员责任津贴、超工作量津贴:时间2009.9---2010.8月。
2、非定量人员、定量人员奖励津贴:时间2010.1---2010.12月。
二、基本标准
1、非定量人员责任津贴、超工作量津贴、奖励津贴及定量人员奖励津贴标准与2009年一致。
2、部门调节(年终考核奖励)
(1)(优秀标准1000元×优秀人数+良好标准500元×良好人数)×部门考核系数(优秀1.1,良好1.05)。
(2)各学院另按每位学生数10元奖励。
三、核算办法
1、职务变动人员、新进人员及退休人员在结算时间内按月折算。
2、退休返聘人员按在职在岗人员核算。
3、不含调出人员、工资停发人员及长期病假人员。
四、发放方式
1、非定量人员责任津贴、奖励、超工作量津贴及定量人员奖励,由人事处根据本人的职务职称及变动情况直接下发财务处,财务处打入个人工资卡。
2、年终考核奖励:部门负责人,根据本人及部门考核,由组织部造册,校领导审批,人事处汇总,财务处打入个人工资卡;其余人员,由各学院、各部门党政领导根据考核奖励总量集体研究造册(各学院由联系点领导审批),人事处汇总,财务处打入个人工资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