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各部门: 我校已成功更名为
,为准确反映教职工基本信息,方便教职工外出学习、工作和交流,特统一组织为全校教职工办理
工作证。现将工作证办理事项通知如下: 一、办理范围 全校在职在编人员 二、办理方法 (一)各学院、各部门请于10月15日前负责收集需办工作证的人员信息,填写《工作证信息登记表》(表格请从人事处网站下载);办理工作证人员需交个人彩色一寸免冠照片两张。 《工作证信息登记表》填写要求如下: 1.编号:学校统一编号 2.姓名:应与本人身份证一致,注意同音字和别字 3.性别:男或女 4.年龄:应与本人身份证一致 5.职务:教师、干部、工人或现任党政职务 6.职称:现具备的专业技术职务 (二)各学院、各部门统一指定负责人,报人事处备案。负责人初审《工作证信息登记表》,完整填写信息后报人事处审核,并领取空白工作证芯。 (三)各学院、各部门应安排专人认真工整填写相关内容,粘贴照片。 (四)各学院、各部门将《工作证信息登记表》(含照片)及填报好的工作证于11月21日前报人事处审核无误后,统一用印并领取工作证封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