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各部门:
为做好我校2019年专业技术职务评审代表作等学术成果鉴定及检测工作,根据《 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暂行办法》(校职字〔2019〕2号)、《 专业技术职务评聘条件补充规定》(校职字〔2019〕1号)等文件精神,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鉴定范围
1.代表作等学术成果同行专家鉴定
代表作作为申报专业技术职务评审的业绩条件,须严格按照校职字〔2019〕1号文件中对论文、著作等的相关要求。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应提交2篇(部)代表作(其中以学术论文作为评审条件之一申报正高级的人员应提交3篇代表作),破格申报须增加1篇(部)。
EI收录的会议论文(CA)、书评(二类及以上期刊发表)、学术著作等其他学术成果作为评审业绩条件之一的,须送同行专家鉴定。
2.代表作学术成果相似性检测
申报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均须参加相似性检测,申报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须提交2篇代表作。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相似性检测的代表作必须与同行专家鉴定的代表作一致。
二、申请流程
1.个人申请
申请人员通过职称管理信息系统登录(详见人事处专业技术职务评聘专栏《职称管理信息系统使用说明》),填写好个人有关申请信息并点击提交,同时准备好有关纸质材料提交给所在学院或部门。
2.单位审核
由各单位职称系统管理人员通过系统审核,导出有关纸质版材料,并按照有关要求整理、汇总。
3.各单位统一提交本单位申请材料到人事处。申请材料及具体要求如下:
(1)《代表作同行专家鉴定意见表》(通过系统导出打印)纸质一式三份。
(2)《代表作封面》(通过系统导出打印)纸质一式一份。
(3)代表作等学术成果纸质版。复印成一式三份,三份应单独复印并分别装订,复印内容包括含有版权号的封面或封底、目录、正文,外文期刊须附检索报告(检索报告不用上传职称系统)。姓名、工作单位等包含送鉴人个人信息的必须全部覆盖。
(4)代表作等学术成果电子版(PDF格式,非拍摄版),申请人须通过职称系统上传,电子版不用覆盖个人信息。由单位通过系统集中下载后报送人事处。
(5)《代表作相似性检测申请情况汇总表》(通过系统导出打印)电子版发邮箱,纸质一份加盖公章。上一年已送检论文须在汇总表备注栏注明;学术成果使用了未公开发表的本人硕(博)士论文内容或同一课题组成员合撰论文内容的,在汇总表备注栏中注明,同时提供所在单位审核证明材料(盖章)。
(6)其他学术成果水平鉴定评价表根据需要由申请人另行填写,单位汇总(表格见附件)。评价表一式三份,其他学术成果复印成一式三份(覆盖个人信息),《其他学术成果水平鉴定申请情况汇总表》电子版发邮箱、纸质一份加盖公章。
三、收费标准
1.同行鉴定费用由申请人个人承担,所在单位负责收齐后于指定时间统一缴纳至学校财务处(具体收费标准及时间另行通知)。
2.相似性检测费用由学校承担,学校统一支付。
四、相关要求
1.由于代表作等学术成果同行专家鉴定及相似性检测工作关系到学校及有关教师的切身利益,请各学院、各部门高度重视、认真组织、落实到位,切实加强对申报人员和工作人员的诚信教育,一经发现申报人、学院或部门弄虚作假、渎职失职,学校将按有关规定,严肃追究相关单位、部门及当事人的责任。
2.各单位统一提交申请材料截止时间为5月9日,逾期不再受理,电子版发送邮箱:1597434768@qq.com。申报教师(含实验)系列的统一归口到业务所在学院,由学院进行汇总报送。
3.具体事宜咨询人事处师资与职称科,联系电话:2871394,职称管理信息系统技术人员电话:18956675548。
附件:1.EI收录会议论文(CA)鉴定评价表.docxEI
人事处
2019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