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党组织:
为进一步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建立健全师德师风监督机制,根据《 关于建立健全师德师风建设长效机制的实施意见》等文件精神,决定在全校教师中聘任新一轮师德师风监督员,具体内容如下。
一、聘任名额和聘期
以二级党组织为单位,每个单位推荐师德师风监督员1名。本轮聘期为2年。2021年担任监督员的,可以续聘。
二、基本条件
1.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热心师德师风监督工作。
2.坚持原则,公道正派,能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客观公正地反映情况。
3.廉洁自律,遵纪守法,能自觉执行有关规章制度。
4.本人自愿,身体状况、时间、精力上能适应监督工作需要,能正常参加师德师风监督工作。
三、工作职责
1.协助学校和本单位开展师德师风建设宣传、调查和监督活动。
2.定期检查、反馈本单位教职工爱岗敬业、教书育人、为人师表的情况。
3.及时反映学校和本单位师德师风苗头性和倾向性问题。
4.参加师德师风建设工作会议,建言献策。
四、相关要求
1.2021年师德师风监督员提交工作总结材料, 于2022年1月7日前报送教工部。
2.新一轮被推荐人选需填报推荐表(见附件)。各二级党组织于2022年1月5日前将推荐表报送至教工部。
3.教工部会同有关部门审核并提出拟聘人选,报学校同意后,予以聘任并颁发聘书。
联系科室:教师思想政治教育科,联系方式:2871415。
教师工作部
2021年1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