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 “中江学者”计划实施办法(试行)》(校人字〔2019〕30号),现对第一批“中江学者”(2020年度)进行中期考核,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第一批(2020年度)“中江学者”,具体名单见校人字〔2020〕13号。
二、业绩起止时间
2020年1月1日-2021年12月31日。
三、考核内容
本次考核按照《 “中江学者”计划实施办法(试行)》(校人字〔2019〕30号)第二条“岗位职责”规定的每个等级要求完成的任务进行考核。根据学校相关会议决定,中期考核档次分为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
四、考核程序
1.个人总结。个人全面总结聘期内岗位职责履行和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填写“中江学者”中期考核表及汇总表(详见附件)并附相关业绩材料,相关业绩材料包括已申报项目批文复印件、已发表论著复印件(包括论著封面、目录、正文第一页,二类以上论文须提供具备国家一级科技查新资质单位出具的检索证明)、其他成果相关材料等。
2.学院审核、评议。各学院组织专人对被考核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并由审核人签名并加盖学院公章。各学院组织教授委员会进行评议,拟定中期考核初步结果。
3.学校考核。学校组织开展“中江学者”中期考核,确定考核结果。
五、相关要求
1.被考核人员要客观、如实进行总结并提交相关材料。
2.各学院要坚持客观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认真审核材料,严格按照文件规定的岗位职责进行评议。
3.各学院请于3月18日前将签字盖章后的相关考核表格及附件支撑材料报送人事处师资与职称科。联系电话:2871394。
附件:1.第一批“中江学者”(2020年度)岗位职责(中期)完成情况考核表(样表).docx
人事处
2022年3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