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各部门:
根据安徽省人社厅《关于做好2022年全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22〕60号)精神,为规范我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管理工作,提高我校专业技术人才队伍能力素质,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继续教育对象
学校全体在职专业技术人员。
二、继续教育目标
通过开展继续教育培训,形成以需求为导向,政府引导与单位自主相结合,个人自觉参加学习的继续教育运行机制,实现专业技术人员全员继续教育,知识结构及时更新,创新能力全面提高。
三、继续教育学习内容
继续教育学习内容包括公需科目和专业科目。
(一)公需科目:公需科目由全省统一确定。2022年度全省继续教育的公需科目确定为:数字技术与安徽数字经济发展;学习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科技创新驱动引领安徽“三地一区”高质量发展;弘扬时代精神,凝聚前行力量;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科技创新引领高质量发展;农业高质量发展和乡村振兴战略。专业技术人员可任选其中1个专题学满30学时,即可认定完成当年的公需科目学习。
2021年3月,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公开征集确定的6个专题合同已到期,自今年4月1日起不再作为我省继续教育公需科目。
(二)专业科目:每年专业科目继续教育学习不少于60学时,专业科目继续教育形式及学时认定仍参照皖人发〔2001〕30号文件累计计算。(具体见人事处网站:职称评聘-关于印发《安徽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实施意见》的通知)
四、培训方式
2022年,全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公需科目采取网络在线学习。专业技术人员登录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进入“资讯中心”栏(或直接打开网址http://hrss.ah.gov.cn/ggfwwt/由“继续教育官方入口”),点击“专技人员综合管理服务平台”—“继续教育”,登录并注册学习。登录注册前,学员操作指南、常见问题解答及本通知,可自行下载学习。专业技术人员完成公需课学习后,须参加考试,成绩合格者可打印合格证书。
五、相关要求
1.根据人社厅有关规定,专业技术人员每年须完成公需科目学习不少于30学时,专业科目学习不少于60学时。在申报职称的任职周期内,年度继续教育学时需达到规定学时,但不得在一个年度内突击完成所需学时。
2. 2022年及今后申报职称评聘人员,自即日起可自行报名参加2022年度省人社厅指定的公需科目学习。
3.除教师、实验系列以外的其他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时认定与管理,按照上级各行业主管部门或地方有关部门规定执行。
4.各单位要高度重视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积极宣传并督促本单位专业技术人员按照要求参加继续教育学习,确保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聘不受影响。
特此通知。
附件:397 关于做好2022年全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通知.pdf
人事处
2022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