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各部门:
根据《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做好 2022 年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皖教秘人〔2022〕85号)文件要求,为做好本年度我校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认定条件
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的义务,恪守职业道德,严守社会公德。
2.在本校承担一年以上教学任务的正式在岗工作人员(包括实验、实训实践教学人员等),并应当具备《教师法》规定的国民教育系列大学本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3.普通话水平应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以上标准;具有副高以上职称或具有博士学位者,申请认定高等学校教师资格,可免于普通话水平测试。
4.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病史,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并按照《安徽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表》规定的体检项目,当年在指定的二级以上医院体检合格。
5.具备承担教育教学工作所必须的基本素质和能力。申请人需按照《安徽省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办法与标准》接受测试并达到合格标准。申请者在任教一年过程中通过学校组织的学生测试、专家听课等环节考核合格,其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免于测试。具有副高以上职称或博士学位者,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免于测试。
6.申请人需参加岗前培训并取得由安徽省高等学校师资培训中心统一颁发的《高等学校教师岗前培训合格证书》,或参加高等学校新入职教师国培示范项目培训并取得《高等学校新入职教师国培示范项目培训合格证书》。具有副高以上职称或博士学位者,高等教育学、高等教育心理学免于测试。
7.已获得高校教师资格认定的教师,如教学工作需要,任教学科发生变化、申请变更高校教师资格证书任教学科的,变更程序为:(1)由个人提出申请,按照高校教师资格认定程序重新认定高校教师资格;(2)由所在学院(部门)签署意见、人事处审核同意;(3)提供教务处出具的与新申请任教学科相关课程教学满一年的任课通知书以及个人原持有的高校教师资格证书。
二、申请时间及流程
1.网上报名(6月27日-7月7日)。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在规定时间内登陆“中国教师资格网”(www.jszg.edu.cn)进行网上注册报名,根据系统提示如实填报个人信息,并对填报的信息进行确认提交。具体网上报名操作流程见附件。
申请人6月28日到人事处师资与职称科领取《安徽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表》,至芜湖市第二人民医院体检中心体检,体检费用自理。
2.现场确认(7月8日)。现场确认环节,申请人本人到人事处师资与职称科进行现场确认。申请人网上报名时填写的学历证书、《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信息经“教师资格管理信息系统”比对成功、核验通过的,现场确认时无需出示相关原件。现场确认具体要求及材料清单见附件。
3.开展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7月9日-7月15日)。学校于规定时间内组织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
4.校内公示(7月16日-7月22日)。学校将审核通过人员材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
5.材料上报(7月25日-7月26日)。学校以公文形式上报省教育厅本年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情况。
6.审核与颁发证书(8月-9月)。省教育厅对我校教师资格认定结果进行审核、颁发证书。
三、申请要求
1.申请人认真对照“网上报名操作流程”,在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www.jszg.edu.cn)注册账号、登录并进行报名,逾期不予补报。个人有效身份证件号码为个人账号,一经注册不能修改。
2.教师资格认定网上报名开始前,申请人应先完善个人信息、进行实名核验和下载《个人承诺书》。在网上报名环节上传本人打印并签名的《个人承诺书》照片,系统自动添加于申请表内。申请人无犯罪记录由本人所在二级党组织负责鉴定、学校核实。鉴定核实过程中发现申请人有犯罪记录的,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处理。
港澳台居民的无犯罪记录证明由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有关部门开具。其中港澳居民开具无犯罪记录证明需教育行政部门协助提供函件的,由学校与安徽省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联系出具。
3.申请人须在规定时间到人事处师资与职称科进行现场确认,未按规定时间到现场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申请。
4.按照疫情防控要求和学校工作实际,在体检和现场确认环节,根据按时错峰、防止聚集的原则,安排申请人分时分批进行,把申请人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
5.申请过程中,如有疑问请咨询人事处师资与职称科,咨询电话:0553-2871394。
附件:1.2022年安徽省高等学校教师资格申请人网上报名操作流程及现场确认材料清单.doc
2022年6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