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各部门:
根据学校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和博士立项单位建设需要,现就2023年度各类岗位(教师岗、实验岗、管理岗位、辅导员)人才需求计划申报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基本原则
1.立足长远、统筹规划。各学院要着眼于学科专业建设需要,严格按学科及学科方向统筹规划,结合本学院师资队伍现状,科学制定2023年度人才需求计划。
2.质量优先、数量并重。各学院要重点引进学科领军人才、专业急需人才和海外著名大学、双一流大学、高水平科研院所的优秀博士毕业生,紧缺专业学历学位可放宽到优秀硕士研究生。
二、相关要求
1.各学院、各部门要根据本单位实际,在全面分析、科学论证的基础上,经集体研究后,制定本单位年度人才需求计划。
2.引进人才学科专业按照《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附件)所确定的“学科门类”、“一级学科”名称填写。
3.本科生、研究生思想政治辅导员所需计划由学院分别报学工部、研工部审核,学工部、研工部报人事处。一线专职本科生辅导员师生比可按1:200提出计划。
4.2022年度取得录用资格但未能于12月31日前报到的高层次人才,占用2023年人才需求计划。
5.各学院要提前谋划,拟定2023年度人才引进工作实施方案(包括人才引进领导组成员及分工、工作方案等),并认真组织实施,保证年度人才引进计划完成。
三、材料报送
各学院、各部门于2022年11月4日前,将人才需求计划表和2023年度人才引进工作实施方案及建议(各部门无需提供引才方案)等纸质材料提交人事处人事科,并将电子版以学院命名发送至邮箱2537280957@qq.com。联系电话:2871214。
附件:
附件2: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2018年4月更新).doc
人事处
2022年10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