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各部门:
根据安徽省人社厅《关于做好2023年全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23〕66号)精神,为规范我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管理工作,提高我校专业技术人才队伍能力素质,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继续教育对象
学校全体在职专业技术人员。
二、继续教育学习内容
继续教育学习内容包括公需科目和专业科目。
(一)公需科目:公需科目由全省统一确定。2023年度全省继续教育的公需科目确定为: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二十大精神,建设美好安徽;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扎实推进共同富裕;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数字中国:数字化建设与发展;碳达峰碳中和与绿色发展;科技成果的转化与应用;工业互联网与区块链应用;新能源汽车、智能网联汽车与智能驾驶。专业技术人员可任选其中1个专题学满30学时,即可认定完成当年度的公需科目学习。
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于2022年3月公开征集确定的7个专题,合同已到期,自今年4月1日起不再作为我省继续教育公需科目。
(二)专业科目:每年专业科目继续教育学习不少于60学时,专业科目继续教育形式及学时认定仍参照皖人发〔2001〕30号文件累计计算。(具体见人事处网站:师资职称-关于印发《安徽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实施意见》的通知)
三、培训方式
2023年,全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公需科目采取网络在线学习。专业技术人员登录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进入“资讯中心”栏(或直接打开网址http://hrss.ah.gov.cn/ggfwwt/由“继续教育官方入口”),点击“专技人员综合管理服务平台”——“继续教育”,登录并注册学习。登录注册前,学员操作指南、常见问题解答及本通知,可自行下载学习。专业技术人员完成公需课学习后,须参加考试,成绩合格者方可打印合格证书。专业科目由行业主管部门确定,可采用网络学习和集中面授方式进行。
四、相关要求
(一)根据人社厅有关规定,专业技术人员每年须完成公需科目学习不少于30学时,专业科目学习不少于60学时。在申报职称的任职周期内,年度继续教育学时需达到规定学时,但不得在一个年度内突击完成所需学时。
(二)2023年及今后申报职称评聘人员,自即日起可自行报名参加2023年度省人社厅指定的公需科目学习。2023年度全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公需科目学习时间截至2024年3月31日,请广大专业技术人员合理安排学习时间。
(三)除教师、实验系列以外的其他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时认定与管理,按照上级各行业主管部门或地方有关部门规定执行。
(四)各单位要高度重视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积极宣传并督促本单位专业技术人员按照要求参加继续教育学习,确保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聘不受影响。
特此通知。
附件:366 关于做好2023年全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通知.pdf
人事处
2023年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