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校内选聘专职思政课教师试用期满考核工作,根据《关于面向校内选聘专职思政课教师的通知》(校人字〔2021〕13号)和《 思政课教师“不胜任退出制”实施办法(试行)》(校人字〔2022〕22号)要求,现就开展校内选聘专职思政课教师试用期满考核工作通知如下:
一、考核范围与内容
(一)考核范围。2021年校内选聘的专职思政课教师。
(二)考核内容。校内选聘的专职思政课教师2021年9月-2023年8月的思想政治、师德师风、思政课教学、科研工作、公共服务等情况。
二、考核形式和要求
(一)个人总结。校内选聘的试用期满的专职思政课教师从思想政治、师德师风、思政课教学、科研工作等情况进行总结,填写《 校内选聘专职思政课教师试用期满考核表》(附件)一式一份,并明确转岗或不转岗意愿,个人签字确认后,连同相关支撑材料报马克思主义学院。
(二)马克思主义学院考核。马克思主义学院在个人总结的基础上,结合思政课教学、科研、公共服务等情况进行综合考核评价,明确考核结果(合格或不合格)。
(三)人事处审核。人事处依据马克思主义提出的考核结果,同意转岗或不转岗,并报学校研究。
三、时间安排
校内选聘的试用期满的专职思政课教师于2023年9月7日前填写《 校内选聘专职思政课教师试用期满考核表》,并提交到马克思主义学院党政办公室。
联系人:许其芳,联系电话:2871458。
人事处 马克思主义学院
2023年8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