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十五”期间和“十一五”初期,在学院党委和行政的领导下,人事处大力实施人才强校战略,师资队伍建设坚持“稳定、引进与培养”并重的原则,教师队伍的结构逐步得到改善,教师的总体素质有了较大的提高,已初步形成了一支政治业务素质较好,具有一定科研能力、教学水平较高的教师队伍,管理人员学历结构也有了显著提高。针对我院教师队伍虽数量明显增加,青年教师偏多,博士偏少等新问题,引进人才和培养人才双管齐下,根据人才市场新变化,不断加大高层次人才的引进和培养力度,并在校内人才培养方面,逐步形成了以下三大制度,为广大青年教职工快速成长构建制度平台、提供政策保证,有效地推动了我院师资队伍的博士化工程,改善了职称和学历结构,提高了师资队伍整体素质。
一、学习奖励制度
根据院人字[2004]22号文件规定,经学院批准培养的定向博士研究生,学制期内按实际完成教学时数享受课时费,按期毕业获得博士学位,并回校工作,给予博士讲师3.5万元、博士副教授4万元、博士教授5万元奖励。
二、进修补贴制度
学院2006年又出台《安徽工程科技学院教师进修补贴暂行办法》(院人字[2004]22号),鼓励广大教师不断提高教学、科研水平和学历层次,并支持优秀教师到国内外著名大学进行访学,对学校专业建设和学科建设需要的单科进修纳入培养计划进行培养。经批准定向培养的博士研究生,其相关待遇按《安徽工程科技学院教师报考博士研究生的暂行规定》(院人字[2004]22号)文件规定执行,并在学制期内每月给予进修补贴,具体补贴标准:中级及以下职务的教师200元;副高级职务的教师300元;正高级职务的教师400元。
三、带薪学习制度
今年,学院再次加大培养力度,积极鼓励教师以各种方式获取博士学位,以提升人才存量层次,不断优化师资队伍学历结构。对于按规定攻读博士学位的进修人员,在进修期间,全额发放岗位工资、薪级工资、特区补贴、保留补贴、水电补贴等津补贴(院人字[2008]6号文件)。
百年大计,教育为本,教育大计,教师为本,人事处将始终坚持以教学为中心,大力实施人才强校战略,努力建设一支数量充足、结构合理、素质过硬的师资队伍。
人事处
二○○八年五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