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教师参加全国MPA核心课程“宪法与行政法”教学与案例研讨会

发布人:彭海燕  发布时间:2018-03-29   浏览次数:193

 324-25日,全国MPA核心课程“宪法与行政法”教学与案例研讨会在北京举行。本次会议由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全国公共管理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以下简称“全国MPA教指委”)主办,北京大学政府管理学院承办,来自全国60余所高校的80余名专家、学者参加了本次会议。人文学院汪晓宇副教授、张雷博士参会。

本次研讨会在北京大学政府管理学院举行,共设四个专题,采取特邀专家主讲、与会人员共同讨论的方式进行。

 MPA“宪法与行政法”教学指导纲要主编、教育部重点研究基地——北京大学宪法与行政法研究中心主任姜明安教授以“新时代中国特色法治与国家监察体制改革”为题进行了主旨发言。姜明安阐述了“与其它社会主义国家相比,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特色;与西方国家法治相比,中国特色法治的特色;相对于党的十八大以前的法治,新时代中国特色法治的特色”等内容,明确了新时代中国特色法治对国家监察体制改革的促进作用。

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院长、中国宪法学研究会副会长焦洪昌教授就“国家机构的宪法创新”作专题报告。焦洪昌首先从宪法的词源谈起,讲明了“中西方宪法观念、宪法文化以及宪法价值取向等的差异,以及在此基础上产生的国家机构的宪法创新”,并用生动的语言、鲜活的事例,讲述了中国的法治故事。

北京大学政府管理学院副院长包万超教授、北京大学社会科学部副部长王磊教授分别围绕“宪法与国家底线——全球视野下的中国发展道路思考”、“合宪性审查研究”作了专题发言。每位特邀专家的讲演都引发了参会人员的热烈讨论。

通过本次研讨会,与会人员深刻认识到宪法修改的主要目的、重要意义,我国宪法必须随着党领导人民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践的发展而不断完善发展。适时修改宪法有利于更好体现人民意志,体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优势,更好适应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要求。本次宪法修改就是要把党的十九大确定的重大理论观点和重大方针政策,特别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载入国家根本法,体现党和国家事业发展的新成就、新经验、新要求,在总体保持宪法的连续性、稳定性、权威性的基础上推动宪法与时俱进,完善发展。

作为高校教师,我们必须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定对宪法的自信,带头学习宣传和遵守宪法,成为宪法的坚定信仰者、宣讲者,维护宪法的权威和尊严。并结合MPA教学实际,向学生宣讲宪法,弘扬宪法精神,让学生树立宪法意识,成为宪法的实践者、维护者。

   

(文/图:张雷、汪晓宇;审核:邓英扣、刘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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