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文学院 社会工作专业(代码:0352)
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
一、MSW简介
社会工作专业硕士(Master of Social Work,简称 MSW)致力于培养具有社会关怀精神和良好道德修养,具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团队精神、国际视野、管理和服务能力,运用社会工作专业方法,能在社会管理和社会服务等领域从事政策倡导、机构运营、实务督导及临床治疗等与国际接轨的、具有复合型知识结构的高级社会工作专业人才,主要就职于各级党政机关、人民团体(群团组织)、医院、企业、社会服务机构等。
二、培养目标
1.进一步学习和掌握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树立马克思主义世界观,掌握马克思主义方法论;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政治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热爱祖国,关心时事,遵纪守法,品德优良,具有集体主义观念和艰苦奋斗的工作作风;服从国家需要,能积极为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服务。
2.德、智、体全面发展,具有“以人为本、助人自助、公平公正”的专业价值观,掌握社会工作的专业理论与实务知识,熟悉我国社会政策,具备社会政策分析和倡导的能力。
3.掌握社会工作机构管理运营技能,灵活运用社会工作方法和技巧开展社会工作实务,熟练运用社会工作相关理论进行专业督导、咨询和研究。
4.具备较强的社会服务策划、执行、督导、评估和研究能力,胜任针对不同人群及领域的社会服务与社会管理的应用型高级专业人才,如社会创业人才、机构管理人才、临床社会工作人才等。
5.掌握一门外语,能熟练阅读和理解外文专业资料,具有较好的国际视野与跨文化交流学习能力。
三、主要研究方向
1.青少年社会工作。主要围绕问题青少年研究、青少年社会矫正研究(含社区矫正)、学校社会工作研究、青少年发展研究等议题来进行。
2.企业社会工作。主要围绕企业社会工作方法、企业社会工作与社区社会工作的关系(社区为企业社会工作的主要平台)、员工成长、员工福利与权益保障等议题来进行。
3.农村社会工作与社会治理。主要围绕农村社区建设与社会治理、扶贫社会工作、三留守人群社会服务等议题来进行。
四、学制、学习年限及毕业学分
全日制学习期限一般为 2 年。社会工作硕士学位研究生在读期间所修总学分不低于 39学分,学分课程类型包括公共学位课、专业学位课、选修课,社会工作专业实习(6学分)及学位论文(2 学分)。
五、课程体系、必修环节及学分要求
社会工作专业学位课程的总学分不低于39学分。学分课程类型包括:公共学位课、专业学位课、公共选修课、专业选修课、社会工作实习及毕业论文。学生必须通过学校组织的规定课程考试,成绩合格方能取得该门课程的学分;修满规定学分方能撰写学位论文。社会工作硕士专业必修课都配备2名以上专任授课教师,具有社会工作实践经验或督导经验者的比例不低于50%。
1、公共学位课,包括科技英语阅读、实用英语写作、社会主义建设理论与实践与马克思主义与社会科学方法论,计5学分。
科技英语阅读与实用英语写作:计2学分。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理论与实践:计2学分。
马克思主义与社会科学方法论:计1学分。
2、专业学位课:计13学分。设置5门课程,每门课程计2-3学分。
3、非学位课:计10学分。包括公共选修课2学分,专业方向选修课8学分。
4、必修环节:包括研究生培养过程中必须完成的社会责任、 、论文开题、专业实习与毕业论文等培养环节,计11学分。
专业学位研究生课程、必修环节、实践环节设置表
课程性质 | 课程编号 | 课程名称 | 开课学期 | 学时/学分 | 备注 | |
学 位 课 程 | 公共学位课 | 000000110 | 科技英语阅读 | 1 | 30/1 | |
000000111 | 实用英语写作 | 1 | 30/1 | |||
000000102 |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研究 | 1 | 36/2 | |||
000000104 | 马克思主义与社会科学方法论 | 2 | 18/1 | |||
专业学位课 | 035200201 | 社会工作理论 | 1 | 48/3 | ||
035200202 | 社会研究方法 | 1 | 48/3 | |||
035200203 | 高级社会工作实务 | 1 | 48/3 | |||
035200204 | 社会工作伦理 | 2 | 32/2 | |||
035200205 | 社会政策 | 2 | 32/2 | |||
非 学 位 课 程 | 公共选修课 | 000000402 | 知识产权 | 2 | 20/1 | 必选 |
专业外语 | 2 | 18/1 | ||||
青少年社会工作方向专业选修课 | 035200301 | 青少年社会工作 | 2 | 32/2 | ||
035200302 | 青年问题与青年发展 | 2 | 32/2 | |||
035200303 | 社会福利理论前沿 | 2 | 32/2 | |||
035200304 | 量化与质性研究技术 | 2 | 32/2 | |||
企业社会工作方向专业选修课 | 035200305 | 企业社会工作研究 | 2 | 32/2 | ||
035200306 | 组织行为学 | 2 | 32/2 | |||
035200303 | 社会福利理论前沿 | 2 | 32/2 | |||
035200304 | 量化与质性研究技术 | 2 | 32/2 | |||
农村社会工作与社会治理专业选修课 | 035200307 | 农村社会工作 | 2 | 32/2 | ||
035200308 | 社会治理研究专题 | 2 | 32/2 | |||
035200303 | 社会福利理论前沿 | 2 | 32/2 | |||
035200304 | 量化与质性研究技术 | 2 | 32/2 | |||
补修课程 | 社会工作导论 | 非社会工作专业本科毕业生在校期间还须补修“社会工作导论”、“人类行为与社会环境”课程,并通过考试,不占学分。 | ||||
人类行为与社会环境 | ||||||
课程考核要求:学位课考试;非学位课考试或考查 | ||||||
必修环节 | 200000102 |
| 1-4 | 1 | ||
200000103 | 论文开题及文献阅读综述 | 2 | 0 | |||
200000104 | 论文中期检查 | 3 | 0 | |||
200000106 | 社会责任 | 1-4 | 2 | |||
实践环节 | 社会工作专业实习 | 6 | 按照指导意见 | |||
毕业论文 | 2 | |||||
总计 | 39 |
六、必修环节
1. 论文开题和中期考核
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开题报告及文献阅读综述和中期检查的具体要求按照相关规定执行。一般在第二学期末完成学位论文开题报告,在第三学期完成学位论文的中期检查。选题报告及中期检查不计学分。
2.
包括参加学术会议和学术讲座、组织和参与学术讨论、作小型学术报告等,参加全国 1次以上或学校组织的 5次以上,记1学分。
3. 社会责任教育
社会责任学分参照《 大学生社会责任学分认定标准》执行,每学年1学分,共2学分。
七、实践环节:社会工作专业实习(6学分,必修)
社会工作硕士专业学位注重社会实践和实习环节,因此要求学生在学期间累计完成600小时有督导的专业实习,本科非社会工作专业的学生要求增加200小时的实习,在两年内完成。
实习从第一学期开始,为“课程同步实习”模式,与专业必修与选修课程教学同步进行,实习安排和实习督导,由该课授课教师规划。实习在第一学年(包括暑期时间)完成。
第三与第四学期为“机构集中实习”模式,全时间在社区或机构实习。实习至少需在两个领域(如个人和家庭服务、精神健康、社区、机构、项目发展、政策研究等领域)进行。
专业实习在实习机构导师及校内导师、校内实习督导联合指导下进行,要求有完整的实习计划、实习日记、实习过程和督导过程的记录。
为评估学生实习成绩,成立实习教学督导组,学生除接受导师的个别督导外,每周集体进行教学和督导,以老师和同辈督导的方式研讨实习中遇到的理论和实践问题,并从督导中获得行政、教育和情绪支持,使学生有动力和能力进行专业学习探索。
八、科研与学位论文
学生在校学习期间,需在导师指导下掌握科学研究的基本能力,需独立发表一篇三类期刊论文,或撰写一篇社会工作专业研究报告。
学位论文写作时间一般不少于一个学期,字数不少于3万字。学生应在导师指导下完成学位论文,计2学分。
学生应在校内外导师的指导下独立完成学位论文。论文的选题要来自青少年社会工作、企业社会工作、农村社会工作与社会治理的具体实践,致力于青少年权益保护、校园环境的建设、企业服务中员工的各种问题解决。学生可在自己的专业领域中就某一实务领域或服务机构进行调查和评估,形成需求评估报告、服务项目策划书,或服务项目评估报告,或机构发展规划;也可基于青少年服务、企业员工维权、农村社会服务与政策治理实践进行理论分析,形成研究报告。
研究生于第二学期在本校导师和校外导师的共同指导下,提出学位论文的初步设想,在第二学期结束前完成论文开题报告。硕士学位论文应满足培养目标的要求,保证质量。学位论文通过答辩方可毕业获得学位。
九、培养方式与方法
1.学校组建MSW专业学位教育指导委员会,负责社会工作硕士教育的组织和领导。指导委员会委员由校内外知名学者、实际工作部门专家和相关机构负责人等构成。成立人文学院MSW教育中心。中心由院长担任主任,下设机构办公室,负责制定培养计划和培养方案,配备若干名专职行政人员,负责建立和完善教学管理制度,承担日常教学和管理工作。
2. MSW培养采用课程讲授、案例研讨和社会工作实习等多种形式,重视实践教学。MSW教育中心配备有现代化的多媒体教室、社会工作实验室等硬件设施,聘请有实践经验的优秀社会工作人才为学生上课或开设讲座,采用案例分析的方式授课,加强社会工作实务技能的训练,兼顾研究能力的培养。
3.实行双导师制,由学校导师与校外导师组成。学校导师为具有指导硕士研究生资格的正、副教授,校外导师为社会工作机构中具有实际工作经验和优秀研究水平的社会工作专业人才。
4.建立社会工作专业督导组,发挥督导的指导监督作用。在教师系列中配置专职的实习督导,负责研究生的实验课程及实习事宜。同时,聘请社会福利机构主管、社会工作机构主管、以及从事实务工作多年以上、或具有相关专业经验的人员担任校外督导,他们与校内指导老师一起组成督导组,对学生的专业实习进行全程督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