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领导参加人文学院2018级本科生培养方案修订论证会

发布人:彭海燕  发布时间:2018-08-09   浏览次数:210

 201887日下午,人文学院2018级本科生培养方案修订论证会,在 创意产业园1604会议室召开。副校长叶常林教授出席论证会,校教务处处长凤权教授、人文学院院长刘军教授、副院长周伟教授,以及相关专业负责人、教学秘书参加了论证会。论证会由刘军主持。

受邀参加此次论证会的专家为安徽省港航建设投资集团总经理余正发、安徽师范大学教务处处长周端明教授、安徽工业大学公共管理与法学院党委书记曹世华教授、芜湖市委组织部刘金峰副调研员、芜湖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副院长丁家平法官。各位专家对我校的办学理念及培养“具有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创业意识和实践能力的高素质应用型人才”的目标定位表示肯定。结合新时期社会对人才的需求,各位专家主要围绕如何将专业“教学质量国家标准”与学校的办学定位有机结合起来、如何将专业认证的理念有机融入到专业培养方案中去、专业课程的设置如何支撑高素质应用型人才培养的要求、如何将“教学质量国家标准”与社会需求相结合、如何加强学生实践能力的培养等方面提出了很多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会上,教务处处长凤权从实施背景、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培养方案主要内容等向与会专家介绍了此次人才培养方案修订工作的总体情况;他强调要将结合专业认证的理念,要按照专业认证的要求修订培养方案。

副校长叶常林在总结讲话时指出,培养方案是人才培养质量的重要保障,是教学工作开展的基本依据。他强调培养方案的修订,要体现以“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为特征的新经济发展需求;要将“以学生为中心”理念贯穿始终;专业培养目标的定位要结合学校的工科背景和办学特色,要将学校的定位有机契合到对学生的培养中去;培养方案要持续完善,不断研讨和实践,要在修订培养方案的基础上进行课程体系和课程内容的改革。

此次论证会是人才培养方案修订工作的重要环节,学院会积极吸纳专家的建议,立足学院实际,结合行业需求和学校对人才培养方案修订工作的总体要求,进一步完善人才培养方案,为培养高素质应用型人才奠定坚实基础。

   

(文汪晓宇;图王洁雯;审核邓英扣、刘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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