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文学院拟接收转专业学生考核办法(暂行)

发布人:彭海燕  发布时间:2019-04-18   浏览次数:438

为规范人文学院转专业学生录取及学籍管理工作,调动学生学习积极性,保证正常的教学秩序,根据《 全日制本科学生校内转专业办法》文件精神,结合学院具体情况,制定本办法。

一、学院成立转专业工作考核小组,负责制定人文学院拟接收转专业学生考核办法,指导各专业转专业考核工作。

二、申请转专业同学需达到以下要求:

1.学生有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心理素质良好。

2.学生沟通能力强,学习态度积极。

3.学生对拟转入专业有一定了解,对未来专业学习有较明确的规划。

三、申请转专业考核方式

(一)法学专业转专业考核方式

1.考核类型:笔试(闭卷);

2.考核科目:《法理学》。参考书目《法理学》(第五版),张文显主编,高等教育出版社,北京大学出版社;

3.考核内容:对法理学基本概念和原理的掌握程度;

4.根据学校核定的转入名额,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确定转入人选;若出现自动放弃者,则按成绩依次递补。考核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

(二)行政管理专业转专业考核方式

1.考核类型:面试;

2.考核内容:行政管理专业知识、语言表达以及综合素质;

3.参考书目:《行政管理学概论》(版本不限);

4.根据学校核定的转入名额,按照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确定转入人选;若出现自动放弃者,则按成绩依次递补。考核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


人文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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