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人文学院转专业学生录取及学籍管理工作,调动学生学习积极性,保证正常的教学秩序,根据《 全日制本科学生校内转专业办法》文件精神,结合学院具体情况,制定本办法。
一、学院成立转专业工作考核小组,负责制定人文学院拟接收转专业学生考核办法,指导各专业转专业考核工作。
二、申请转专业同学需达到以下要求:
1.学生有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心理素质良好。
2.学生沟通能力强,学习态度积极。
3.学生对拟转入专业有一定了解,对未来专业学习有较明确的规划。
三、申请转专业考核方式
(一)法学专业转专业考核方式
1.考核类型:笔试(闭卷)。
2.考核科目:《法理学》。参考书目《法理学》(第五版),张文显主编,高等教育出版社,北京大学出版社。
3.考核内容:对法理学基本概念和原理的掌握程度。
4.根据学校核定的转入名额,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确定转入人选;若出现自动放弃者,则按成绩依次递补。考核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
(二)行政管理专业转专业考核方式
1.考核类型:面试。
2.考核科目:《行政管理学》。参考书目《行政管理学》(第六版),夏书章主编,王乐夫、陈瑞莲副主编,高等教育出版社,中山大学出版社。
3.考核内容:行政管理专业知识与基本理论、语言表达能力及综合素质。
4.根据学校核定的转入名额,按照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确定转入人选;若出现自动放弃者,则按成绩依次递补。考核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
人文学院
2020年7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