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贯彻落实芜湖市法治宣传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工作布置,8月28日下午,芜湖市民法典宣讲团成员、 人文学院法律志愿服务队成员、法学副教授、安徽文理律师事务所兼职律师王存胜,应邀前往芜湖市档案馆开展民法典宣讲活动,活动由市档案馆馆长陶泰山主持,市档案馆全体干部职工参加。
王存胜以“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新变化”为主题,从“疾病与结婚条件”、“新设协议离婚冷静期”、“离婚财产与债务问题”和“婚姻赔偿”等方面展开民法典内容的宣讲。宣讲后,王存胜还对活动参与人员现场提出的市档案馆采购活动未来是否适用民法典、档案资料运用成果委托出版签约是否必须由法定代表人签字等咨询一一予以解答。
通过本次宣讲,一方面积极履行了宣讲团成员的宣讲任务,推进了民法典进单位,引导广大干部职工认真学习、积极运用民法典,为芜湖市法治宣传教育发挥了积极作用,另一方面也响应了学校服务社会的要求,增进了了校地合作。
(文/图:王存胜;审核:邓英扣 刘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