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推动这一重大理论创新成果进课堂,提高人才培养质量,4月7日,人文学院召开“推进习近平法治思想进法学课堂”交流研讨会。人文学院副院长周伟、法学系教师党支部全体党员、法学系全体教师参加了此次研讨会,会议由法学系主任杜蓓蕾主持。
会议第一阶段,法学系汪晓宇副教授以“推进习近平法治思想进《刑事诉讼法》课堂”为题作专题讲座。汪老师介绍了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形成和发展,就如何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引领课堂教学分享了自己的经验和体会。
在交流研讨阶段,与会人员围绕如何深入推进习近平法治思想进课堂展开讨论交流。法学系主任杜蓓蕾表示,习近平法治思想内涵丰富、论述深刻、逻辑严密、系统完备,是马克思主义法治理论中国化的最新成果,对我国法学教育和法治人才培养具有重要指导意义。要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引领,推动课堂教学改革和教学方法创新,全面提升法治人才培养质量。
周伟在总结讲话中指出,要将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法学教育和法治人才培养的根本遵循,贯穿教育教学全过程,在学深悟透、入脑入心、落地生根上下功夫。为此,需要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首先,要准确理解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基本精神、核心要义、丰富内涵和实践要求,深刻把握其形成发展的实践逻辑、理论逻辑和历史逻辑。其次,要加强理想信念教育,教育引导学生学思践悟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刻把握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实践要求,坚定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的理想和信念。第三,要创新课堂教学模式,实现现代信息技术与法学专业教学的深度融合,激发学生学习兴趣。最后,要充分发挥教师主导作用和学生主体作用,注重课堂实效,发挥案例教学的作用,引导学生深入思考,培养学生发现问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此次交流研讨,进一步加深了对习近平法治思想的理解和把握,进一步明确了自身的使命和担当。大家纷纷表示,要自觉做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坚定信仰者、积极传播者、模范实践者,推进习近平法治思想进课堂,用科学理论培养人、用正确思想引导人,努力为培养新时代高素质法治人才贡献力量。
(文:曹刚果;图:李娜;审核:邓英扣 周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