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务处《关于开展2021~2022学年第一学期期初教学检查的通知》,为认真开展本次期初教学检查工作,特制定学院检查工作计划如下:
一、检查时间:9月6日-9月19日(第1、2教学周)。
二、检查内容:
1.上课教室(包括实验室、计算机房、语音室等)的安排、教学设施准备及运行情况。
2.学生报到、到课情况及听课状态。
3.任课教师教学准备(如教学大纲、备课笔记、授课计划、教材、学生名册等)及线上线下混合教学开展情况。
4.学院教学工作计划,各系教研活动计划、本学期实验、实习、实训、课程设计等教学环节的计划,本学期实验教学环节的授课计划。
5.开展理论课程试卷和实践环节存档材料自查工作,检查上学期考试课程的课程小结、试卷分析,以及实验、实习、课程设计等实践环节小结等材料,对存在的问题及时改进,引以为戒。
6.学院学生的学科和技能竞赛进展情况。
7.2020-2021学年第二学期课程补考、缓考安排情况。
8.新文科教育专业认证工作进展情况。
9.实验室安全制度建设及安全检查情况。
10.疫情防控下的线上线下融合式教学工作预案、省委巡视反馈教学问题整改情况等。
重点检查内容:学生到课率;教师教学准备情况、遵守上下课时间以及调(停)课制度情况、课表执行异动备案情况等;课堂学风和教风;本学期各专业教学计划及任务的执行;实验、实习实训、课程设计等实践性教学的准备和落实;考试材料归档及2021届毕业设计(论文)材料规范情况;专业认证的进展情况;疫情防控情况等。
三、检查方式:采取系部自查和学院检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四、检查要求:
1.在期初教学检查期间,各系要切实了解教学过程中的真实情况;坚持检查与指导相结合原则,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深入分析探讨并提出解决问题的办法;做好上学期工作总结和本学期教学安排。
2.检查结束后,应认真填写《 期初教学检查总结表》,并于9月22日(星期三)之前将电子版材料发送教学秘书处。
人文学院
2021年9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