汪晓宇,男,1970年10月出生,法学系教师。
事迹简介:1.认真学习党的理论,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在教书育人中模范履行党员义务和岗位职责,密切联系群众,自觉实践党的宗旨,认真参加党内组织生活,积极参加党史学习教育等活动,认真撰写读书笔记。2.忠诚党的教育事业,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任务,认真钻研教学法,积极参与本科质量工程建设和“课程思政”建设,做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的模范。近5年来,该同志主讲的《刑事诉讼法》获得校级“精品资源共享课程”立项(2017)、省级线上教学优秀课堂(2020);《刑法》获得校级“精品课程(视频公开)”立项(2018)、
“三全育人”综合改革试点“课程思政”示范课程(2020)、省级课程思政示范课程(2020)、省级教学示范课(2020);主持省级一般教研项目“《刑法学》课程思政研究”(2018);公开发表三类教研论文《司法考试背景下地方高校刑法学教学改革探析》(2018);参与省级一般项目“法学卓越法治人才教育培养计划”(2018,第三)、教育部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基于互动实训课堂的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教学改革研究”(2020,第三)、哲学法学类专业合作委员会教研项目“学生需求视角下法学类专业学生服务质量的评估指标体系研究”(2020,第三);省级一般教学成果奖三等奖(2019,第二);获得“课程思政”说课竞赛三等奖(2018);2018年以来指导学生申报立项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项目3项、大学生科研项目立项1项、公开发表论文4篇。3.模范遵守党纪政纪,廉洁自律,自觉加强师德师风建设,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4.严格按照共产党员先进性的具体要求规范自己的言行,在“立德树人”工作中表现突出,先锋模范作用发挥好。5.积极参与做好学校常态化新冠肺炎防控工作,勇于担当。
刘海涛,男,1977年10月出生,组织员、辅导员。
事迹简介:一、对党忠诚,知行统一。该同志至今已20年党龄。工作以来始终严格要求自己,认真领会学习中央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对身边和网络的不良言论,能自觉抵制,敢于亮剑,认真完成校院各类培训、积极参加党史学习教育,始终“不忘初心 牢记使命”,自觉践行党的宗旨。该同志还积极加强理论研究,承担或参与了《大学生思想政治工作中党性和人民性相统一问题研究》等4项课题研究,努力提高理论水平,2021年发表学术论文2篇。二、立足岗位,潜心育人。该同志践行真抓实干的工作作风,遇事不推诿、不回避,勇于担当,善于创新。在上级党委的指导下认真梳理规范各类党建会议流程10余类,严肃推进团内推优工作。2020年协助学院党委举办入党积极分子、发展对象、党员培训班等5期培训班,培训学员162人。同时担任行政管理(升)专业学生党支部书记,积极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和“防控疫情守初心,党员担使命”等主题党日活动,引领党员积极奋进,支部学生党员中2人荣获安徽省“双优”毕业生、1人荣获校优秀毕业生、2人荣获院优秀共产党员,2019、2020年所带支部2次被评为院“先进基层党组织”。此外还建立“青春闪亮志愿服务队”,持续开展“牵手夕阳红,爱聚先锋站”关爱退休教师活动,3年来开展活动100余次,2020年该团队荣获校“十佳志愿服务团队”。所带社会工作(升)2020级取得了首届“陆由杯”长三角区域大学生社会工作知识技能大赛(总决赛)一等奖等奖项荣誉161人次。三、带头防疫,服务社会。在新冠肺炎疫情期间,积极参与防控工作,作为润津花园10号楼2单元志愿者承担防疫信息宣传、外来人口筛查统计、安全承诺等工作,推动所在单元22户科学防疫,在身体受伤期间也密切配合学校整体防疫工作。同时,积极协助学院党委做好疫情防控的物资采购、发放,疫情信息上报、宣传、总结等大量事务。带领支部党员率先制定、签署《防疫承诺书》,组织推动学院师生党员积极参加属地防控工作和返校防控,为防疫积极捐款,期间一名研究生党员被评“芜湖市青年战役先锋”,1名公共管理系教师党员被弋江区鲁港街道授予防疫“最美志愿者”称号。此外,还积极宣传科学防疫知识,引导大学生参与疫苗接种,目前所带班级疫苗接种率已达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