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文学院2021-2022学年第二学期期初教学检查工作计划

发布人:王丽莎  发布时间:2022-02-28   浏览次数:223

 根据教务处《关于开展20212022学年第二学期期初教学检查的通知》,为认真开展本次期初教学检查工作,特制定学院检查工作计划如下:

一、检查时间:221日~36日(第12教学周)。

二、检查内容:

1.上课教室(包括实验室、计算机房、语音室等)的安排、教学设施准备及运行情况。

2.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培训和演练、应急处置预案完善情况。

3.各学院学生报到率、到课率、自行采购教材到位及课堂学风情况。

4.任课教师教学准备(如教学大纲、备课笔记、授课计划、教材、学生名册、多媒体授课课件等)及线上线下混合教学开展情况、“思政课程+课程思政”协同育人落实及课堂教风情况。

5.学院教学工作计划,各系教研活动计划、本学期实习、实训、课程设计等教学环节的计划,本学期实验教学环节的授课计划。

6.开展理论课程试卷和实践环节存档材料自查工作,检查上学期考试课程的课程小结、试卷分析,以及实验、实习、课程设计等实践环节小结等材料。

7.2021-2022学年第一学期课程补考、缓考进展情况。

8.新文科教育专业认证工作进展情况。

9.实验室安全制度建设及安全检查情况。

10.“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等学科和技能竞赛、劳动教育实践基地、省委巡视整改的固化措施及效果等情况。

重点检查内容:学生到课率及教材准备情况;与《2021级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相配套的教学大纲编写及完成情况;教师教学准备、遵守上下课时间以及调(停)课制度情况、课表执行异动备案情况等;课堂学风和教风;本学期各专业教学计划及任务的执行;实验、实习实训、课程设计、毕业设计(论文)等实践性教学准备情况;考试材料归档情况;新文科教育专业认证的进展情况;疫情防控工作完善情况等。

三、检查方式:采取系部自查和学院检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四、检查要求:

1.在期初教学检查期间,各系要切实了解教学过程中的真实情况;坚持检查与指导相结合原则,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深入分析探讨并提出解决问题的办法;做好上学期工作总结和本学期教学安排。

2.检查结束后,应认真填写《 期初教学检查总结表》,并于39日(星期三)之前将电子版材料发送教学秘书处。

  

人文学院

2022年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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