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工智能学院2023届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答辩工作安排
发布人:赵争 发布时间:2023-05-08   浏览次数:1108

各系、各指导教师:

根据学校教学工作及2023届本科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总体安排,现将人工智能学院2023届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答辩工作安排如下。

一、时间安排

工作内容

完成时间

答辩分组:学院统一完成答辩分组(所有学生均需参加学院统一安排的答辩,未参加答辩的成绩按不及格处理

5月8日

过程材料检查:重点检查毕业设计(论文)管理系统中各环节材料(开题报告、中期检查总结表(学生))提交审核是否完整(学生、导师自查,系主任、教学秘书督查)

5月12

毕业设计(论文)查重(全覆盖)、指导教师评阅

5月17

评阅教师评阅

5月20

答辩资格审查

5月21

小组答辩:查重合格、指导教师评阅和评阅教师评阅成绩均合格且具备答辩资格的学生

5月22

大组答辩:小组答辩未通过或申请校优秀毕业设计(论文)的学生

5月25日

答辩成绩及优秀毕业设计(论文)汇总表报送

5月26日

优秀毕业设计(论文)摘要及工作总结材料报送工作

6月15日

说明:(1)上述各项工作均需要在本科毕业设计(论文)管理系统中进行,各系、答辩组要严格按照时间节点完成各项工作。

2)因客观原因无法按时参加答辩(或考核)的学生,可由指导教师在小组答辩前向学院申缓答辩;因毕业设计(论文)质量不合格未获答辩资格或毕业设计(论文)大组答辩不合格的学生,经指导教师指导修改后,由学院裁定可以参加补答辩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缓答辩或补答辩后(时间另行通知),仍不符合要求的学生,按结业处理。

二、相关要求

1)加强指导

指导教师应加强指导,随时了解学生的完成进度和质量,参考抽检评议要素(详见《2023届本科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指导手册》)对本科毕业设计(论文)严格审查把关重点关注中期检查发现的进度缓慢、问题突出的学生,根据实际情况适时增加指导频次,对毕业设计各环节(中期检查、论文评阅、毕业答辩)反馈的问题及时与学生沟通、督促修改完善,修改完善后方可接收毕业设计最终材料,确保毕业设计质量,严禁抄袭“放水”现象。

2)论文查重

学生完成毕业设计(论文)后,在系统提交查重申请(查重全覆盖,复制比要求不超过30%,每位同学有3次查重机会),指导教师同意查重并由系统出具检测报告。论文撰写应按照“ 本科毕业设计成果撰写规范”执行。

3)教师评阅

毕业设计(论文)的评阅实行指导教师与评阅教师分别履行职责制,评阅时分别严格按照相应的评分标准、抽检评议要素独立评定毕业设计完成情况审查毕业设计(论文)意识形态内容评阅教师要客观、真实地给出评阅成绩,并决定是否允许参加答辩,对存在的问题明确给出修改意见

4)资格审查

答辩委员会认真组织对学生答辩资格的审查,凡意识形态审核不通过或指导教师评定成绩或评阅教师评定成绩不合格或查重比例超过30%且答辩委员会裁定不予通过的学生,不得参加答辩

5)毕业答辩

各答辩组提前做好答辩各项准备工作,规范答辩程序,答辩过程中答辩秘书认真做好答辩记录;答辩结束后,答辩小组应为每位答辩的学生写出不少于100字的评语,并给出答辩成绩。答辩小组要客观、真实地给出答辩成绩,对问题较大的及时提出修改意见,对于评定成绩有异议的学生,可由答辩委员会做出处理或组织二次答辩。答辩秘书及时录入答辩记录和答辩成绩。

6)成绩上报

完成毕业设计答辩工作后,各系按专业统一上报答辩成绩。

7)资料归档

毕业设计(论文)全部工作完成后,各系按照《2023届本科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指导手册》文件要求,认真做好毕业设计(论文)相关材料归档工作,并及时做好自查、互查,本学期结束时学院组织毕业设计(论文)工作专项检查。

未尽事宜,按学校相关通知和文件规定执行。



人工智能学院

2023年5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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