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学校《关于做好2023年校内转专业报名工作的通知》和学院《化学与环境工程学院校内转专业实施办法(暂行)》相关规定,通过面试环节考核,根据择优录取、宁缺毋滥原则,经学院党政联席会议审定,拟同意万昊等3位同学转入相应专业学习,现对相关情况进行公示。
公示时间:2023年4月24日至2023年4月28日
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向化学与环境工程学院或学院纪委反映。
联系人:胡承功;联系电话:0553-2871025
电子邮箱:huahuanxyjiwei@ahpu.edu.cn
2023年拟同意转入化学与环境工程学院相关专业学生名单.xlsx
化学与环境工程学院
2023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