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召开化学与环境工程学院第四次学生代表大会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9-25   浏览次数:10

各团支部:

为贯彻落实《学联学生会组织改革方案》精神,根据《中华全国学生联合会章程》《普通高等学校学生会(研究生会)代表大会工作规定》的有关规定,结合我院实际,拟召开化学与环境工程学院第次学生代表大会。经校团委及院党委批准,化学与环境工程学院第次学生代表大会将于2023927日召开。

一、主要议程

1、听取和审议 化学与环境工程学院学生委员会工作报告;

2、选举产生第届 化学与环境工程学院学生委员会。

二、代表条件和产生办法

1、代表条件:(1)应为 化学与环境工程学院在籍学生。(2)政治上要求进步,综合素质全面发展。(3)作风正派、关心集体、团结同学,在同学中享有较高威信,遵纪守法,没有受过任何纪律处分。

2、产生原则:各班级要充分认识到学代会召开的重要性,根据分配的代表名额和有关要求,采取自下而上、自上而下的方式反复酝酿,通过公开、公平、公正的民主方式,由班级学生单位选举产生。

3、产生办法:按比例分配到各班级,各班级通过无记名投票方式选举产生。

、大会代表名额

本次学代会代表120人,正式代表中,女代表和少数民族代表不少于15%。

代表名额分配:各班级再根据人数比例推选出若干名同学。团代会和学代会代表原则上不完全相同。望各班级按照民主程序认真做好团代会、学代会代表的选拔、推荐工作。    

请各班级务必于925日前将《 化学与环境工程学院第次学生代表大会代表登记表》(见附表)和选举情况总结报至院学生会办公室。

五、工作要求  

1、召开我院2023年学代会,是全院团员青年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各班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按照有关工作要求,严格掌握代表条件,充分发扬民主,做好委员会候选人的推荐工作和代表产生工作。

2、各班团学组织要充分利用宣传工具,宣传召开学代会的意义,团员青年要积极行动起来,鼓足干劲,振奋精神,锐意进取,奋发有为,以良好的形象,饱满的热情,向我院2023年度学代会献礼。

化学与环境工程学院学生会

20239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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