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各部门: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选树青年拔尖人才,引领广大青年学生和教师在生动的青春实践中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现就开展 教育发展基金会“英才培养计划”2019-2020学年鑫龙奖学金、奖教金评选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1.全日制在籍的本科学生或团队;
2.全日制在籍的硕士研究生或团队;
3.在职具备硕士以上学位且35周岁(含)以下的青年教师,具有博士学位的青年教师年龄可适当放宽,不超过38周岁。
二、评选条件
1.参照《 教育发展基金会“英才培养计划”管理暂行办法》(校基金字[2015]2号)和《 教育发展基金会“英才培养计划”鑫龙奖学金、奖教金评选暂行办法》(校基金字[2015]3号)文件执行。(可在基金会网站“相关制度”栏中查阅)
2.各类业绩成果的认定时间为2019年3月至2020年4月,有关作品署名“ ”为第一单位。青年教师教学质量考核以2018-2019学年考核结果为准。
3.《 教育发展基金会“英才培养计划”鑫龙奖学金、奖教金评选暂行办法》(校基金字[2015]3号)二(二)第4条 “以第一作者身份在一类学术期刊上发表论文1篇(含)以上或理工科在二类学术期刊发表论文2篇(含)以上,人文社科在二类以上学术期刊上发表论文1篇(含)以上(导师第一、学生第二等同于学生第一作者)”中的“导师第一、学生第二等同于学生第一作者”不再列入评选条件。
4.《 教育发展基金会“英才培养计划”鑫龙奖学金、奖教金评选暂行办法》(校基金字[2015]3号)二(一)9、二(二)7条中,“国内外著名高校”特指《 教育发展基金会“英才培养计划”鑫龙奖学金、奖教金评选暂行办法》中规定的9所国内大学,以及2019年USNEWS世界大学排名前100的大学(需同时提供offer和该学校愿意提供50%(含)以上奖学金的证明)。
5.同一人不可连续两学年获奖,也不可依据同一条款选项两次获奖。
6.根据单个评选条件所选出的获奖者数量不得超过总获奖人数的三分之一。
7.文理科按照学位类别进行认定。
三、奖励名额及奖励标准
评选40人左右,其中优秀本科生25人左右,优秀研究生10人左右,优秀青年教师5人左右。每人(团队)奖励10000元。
根据各学院的实际情况并综合历年申报情况,各学院可推荐奖学金、奖教金名额如下:学生总数在2000人以上的学院可推荐学生(含研究生)共4-5人,教师1人;学生总数1000-2000人之间的学院可推荐学生(含研究生)共3-4人,教师1人;学生总数1000人以内的学院可推荐学生(含研究生)2人,教师1人。
四、评选时间及程序
1. 由于疫情因素,为便于青年教师和学生申报,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符合评选条件者向所在学院提交电子版申请表、电子版相关证明材料以及3-5分钟自我介绍视频(用于评委评选)。申请表可在学校教育发展基金会网站“下载专区”进行下载。
2.5月9日前,各学院组织评选推荐,并将电子版的申请表、初审名单表、各类证明材料及参评者自我介绍视频发送到137170604@qq.com(标题及文件名均为“鑫龙奖学金奖教金+XX学院”)。需盖学院章的材料报送社会合作处(教育基金会),其他纸质材料后期如需报送再另行通知。不推荐的学院视为自动放弃,名额不再递补。联系人,丁老师;联系电话:2871315。
3.5月13日前,基金会秘书处分别会同学生处、研究生部、人事处、教务处、科技处、国际交流与合作处等部门组织资格审核。
4.5月19日前,审核合格名单提交“英才培养计划—鑫龙奖学金、奖教金”评选委员会评审,择优评定。
5.5月23日前,全校范围内公示评选结果。
6.公示无异议后,评选结果报基金会理事会审定,并公布最终结果。
附件:
1. 教育发展基金会“英才培养计划”鑫龙奖学金申请表 (团队).doc
2. 教育发展基金会“英才培养计划”鑫龙奖学金申请表(个人).doc
3. 教育发展基金会“英才培养计划”鑫龙奖教金申请表.doc
4. 教育发展基金会“英才培养计划”鑫龙奖学金、奖教金初审名单表.xls
教育发展基金会
2020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