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
校属企业摸底排查工作的通知
发布人:曹莉勤 发布时间:2020-05-25 动态浏览次数:948
各学院、各部门:
根据《安徽省教育厅 安徽省财政厅关于做好高等学校所属企业体制改革工作的通知》(皖教秘财〔2020〕 78号)要求,现就所有与 有关对外经营(含以 冠名)的企业进行摸底排查工作,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摸底排查目的
摸底排查目的是为了摸清我校所属企业(公司)的数量、性质、资产、人事、经营情况等,为下一步制定《 所属企业体制改革方案》做准备。
二、上报范围
1.以 有形资产或无形资产投资的独资企业(公司)、控股公司、参股企业以及所有与 有关的对外经营(含以 冠名)的企业。
2.尚没有注册,但利用 有形资产或无形资产对外经营的单位,如实验测试中心、技术转移中心、省级工程中心、科技园(产业园)、设计院(规划院)、实训基地、后勤服务单位等。
三、上报要求
请各部门、各学院如实上报,并填报《 所属企业(公司)摸底排查情况表》;若没有上述情况,也需零报告。摸底排查表需部门主要负责人签名、盖章,并于5月30日前报社会合作处。
联系人:社会合作处 宋和生
联系电话:2871315
附件:
社会合作处 国有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
2020年5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