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贯彻落实《 与芜湖市鸠江区人民政府签订的战略合作协议》精神,进一步深化鸠江区与 产教融合,根据《 -鸠江区大学生创业扶持专项基金管理暂行办法》(校社合字〔2020〕3号)文件,现组织开展2021年度 -鸠江区大学生创业扶持专项基金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扶持对象
在校或毕业后5 年内的学生在鸠江区区域内已注册或准备注册公司的,且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创业项目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行业相关政策。
2.创业项目知识产权、股权以及职责界定明确,且能代表 学生创新、创业水平,对社会经济发展有一定的推动作用。
3.创业项目需有能承担创业辅导和孵化培育职责的专业指导教师参与。
4.项目负责人及其团队成员具有较强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无不良信用和违法违纪记录。
二、项目设置
1.已注册公司的,实施周期为2年。重点扶持创新项目经费不超过6万元/项,每年支持不超过5 项;一般扶持创新项目经费不超过3 万元/项,每年支持不超过10项。
2.注册孵化项目,实施周期为1年。扶持经费为1 万元/项,每年支持不超过15 项。
三、申报程序
1.已注册公司填报《2021年度 -鸠江区大学生创业扶持专项基金创新项目申请书》(附件1)。
2.注册孵化项目填报《2021年度 -鸠江区大学生创业扶持专项基金创业项目计划书》(附件2)。
3.提供的附件材料包括:经所在学院审核盖章的项目负责人身份证、学生证、学历、学位证书的复印件;已注册公司的营业执照原件和复印件,以及上季度的财务报表;项目负责人科研诚信承诺书等。
4.申报材料一式3份,项目汇总表1份(见附件3),随电子文档一并报送。
5.项目负责人所在学院对申报材料审核推荐后,以学院为单位集中报送校学生处。
6.申报受理截止时间为2021年3月12日下午5:00。
四、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社会合作处:
孙 刚,0553-2871315,sungang@ahpu.edu.cn;
学生处(大学生就业创业指导中心):
李恒奎,0553-2871411,651032380@qq.com
附件:附件1-4.zip
社会合作处 学生处(大学生就业创业指导中心)
2021年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