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召开 党委审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
发布时间: 2021-04-02 浏览次数: 856

2021331日下午, 党委审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在行政楼1213会议室召开,审计委员会主任、校党委书记刘宁,审计委员会主任、校长王绍武,审计委员会副主任、校纪委书记王红月出席会议,审计委员会成员单位负责人参加会议。会议由王绍武主持。

会上,刘宁指出,要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审计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认识新时代内部审计工作的重要意义,充分认识审计监督在学校治理体系中的重要作用。审计工作要坚持问题导向,发挥审计“探照灯”作用。审计工作要聚焦重点领域,加强对学校重点项目建设、重大资金使用、资产管理、招标采购等审计监督,防范廉政风险;要聚焦民生工程,加强对奖助学金发放、各项收费、膳食服务、医疗保险、津补贴发放等涉及学生和教职工切身利益相关领域的审计监督;要聚焦权力运行,抓好干部经济责任审计,促进依法用权、秉公用权、廉洁用权,促进干部担当作为,干事创业。要压实审计整改责任,建立审计整改的清单制度,实行“销账式”整改,确保审计问题整改到位,见底清零。要加强审计结果运用,强化审计问责,做好审计的后半篇文章。要加强对社会中介机构的管理,保证购买服务质量。要提升审计效能,深入分析审计问题产生的根源,从体制机制上找原因,推进学校内部控制制度建设。

刘宁还强调,要处理好审计委员会和审计处的关系,处理好党委领导和具体职能部门的关系,处理好审计监督与其它监督的关系。

王绍武提出了三点要求,一是审计委员会成员要加强学习,熟悉审计法律法规,履好职尽好责;二是要强化审计监督,促进学校各项经济活动合法合规,各项管理工作规范有序,推进学校治理能力和治理体系现代化。同时要加强审计监督与其它监督的协同,发挥监督合力,共同防范化解风险;三是要强化审计整改,建立整改长效机制。

王红月指出,审计工作要强化经济体检功能,做到“审计一点、规范一片”,除了“治已病”,更重要的是“防未病”,充分发挥审计的“免疫系统”功能。审计监督要与纪检监督协同,形成联动机制,共同构建学校的监督体系。

会议审议通过了《 党委审计委员会工作规则》《 内部审计工作规定》(修订)《 中层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管理办法》(修订)等三个制度和《2021年 中层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方案》。会议听取并审议通过了审计处关于《2020年度审计工作报告》和《2021年度审计工作计划》的报告。

 

                                                                                                  (文:王龙飞  审核:方永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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