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起草学校有关干部经济责任方面的审计制度并组织实施;
2、起草学校有关预算执行及财务收支审计、科研经费等方面审计制度并组织实施;
3、负责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
4、负责预算执行及财务收支审计、科研经费审计等工作;
5、完成其他专项审计工作;
6、组织协调委托的社会中介机构开展审计工作并进行监督、管理和考核;
7、督查有关审计整改意见的落实及审计结果的利用;
8、相关审计档案的整理、归档、移交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