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十三届全国委员会第一次会议政治决议
(2018年3月15日政协第十三届全国委员会第一次会议通过)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十三届全国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于2018年3月3日至15日在北京举行。
这次会议是在全国各族人民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中共十九大精神,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的重要时刻召开的。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习近平等党和国家领导同志出席会议并参加分组讨论,与委员共商国是。会议审议批准俞正声同志代表政协第十二届全国委员会常务委员会所作的工作报告,审议批准万钢同志代表政协第十二届全国委员会常务委员会所作的提案工作情况的报告,审议通过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章程修正案,选举产生政协第十三届全国委员会主席、副主席、秘书长和常务委员。委员们列席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听取并讨论李克强总理所作的政府工作报告,听取并讨论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讨论宪法修正案草案和监察法草案、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及其他有关报告,对上述报告和文件均表示赞同,并提出意见建议。全体委员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认真履行职责,通过提案、大会发言、小组讨论、反映社情民意信息等形式,深入协商议政,积极建言献策,展现了新时代政协委员的新气象新作为。会议务实高效、风清气正、圆满成功,彰显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优势特点和生机活力,是一次承前启后、继往开来的大会,是一次民主团结、求实奋进的大会。
会议认为,过去五年是党和国家发展进程中极不平凡的五年。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中共中央团结带领全党全国各族人民,统揽伟大斗争、伟大工程、伟大事业、伟大梦想,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党和国家事业取得历史性成就、发生历史性变革,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了新时代。政协第十二届全国委员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全面贯彻中共中央决策部署,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持团结和民主两大主题,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推动人民政协事业在继承中发展、在发展中创新,开拓了团结民主、务实进取、蓬勃发展的新局面,在党和国家事业发展中发挥了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作出了重要贡献。
会议强调,人民政协要把学习贯彻中共十九大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重中之重,着力在学懂弄通做实上下功夫,不断增进政治认同、思想认同、理论认同、情感认同,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中共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广泛团结动员各党派、各团体、各民族、各阶层、各界人士,共同为实现中共十九大确定的目标任务而奋斗。
会议认为,习近平总书记在民盟、致公党、无党派人士、侨联界委员联组会上发表的重要讲话,突出强调坚定不移巩固和发展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深刻阐明这一新型政党制度的丰富内涵和鲜明特点,精辟论述发挥多党合作独特优势、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重要作用,对进一步加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党制度建设、推进协商民主广泛多层制度化发展、做好新时代统一战线和人民政协工作,具有重大指导意义。会议强调,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开展纪念中共中央发布“五一口号”70周年活动,不忘多党合作建立之初心,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把最广泛的爱国统一战线巩固好、发展好,把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坚持好、完善好,把人民政协这一政治组织和民主形式的独特优势运用好、发挥好。
会议认为,我国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是中国共产党和中国人民意志的集中体现。会议一致认为,宪法修正案的通过和公布施行,为坚持和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中共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为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为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提供了有力宪法保障。人民政协要坚持一切活动以宪法为根本准则,切实增强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会议认为,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一场深刻变革。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决定,自觉服从服务于改革大局,扎实推进全国政协机构改革实施工作。
会议认为,政协章程修正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充分体现了中共十九大提出的重要思想、重要观点、重大判断、重大举措,集中反映了自2004年修改政协章程特别是中共十八大以来人民政协事业创新发展的理论成果、实践成果、制度成果。人民政协要认真学习宣传贯彻新修订的政协章程,严格依照章程履行职能,进一步建立健全人民政协制度体系,不断提高工作水平。
会议期间,委员们围绕今年经济社会发展重大问题进行了认真协商讨论,提出了意见建议,认为做好全年工作应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新发展理念,统筹兼顾、突出重点、狠抓落实。向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精准脱贫、污染防治“三大攻坚战”聚焦用力,做好重点领域风险防控和处置,进一步完善金融监管,有效防范化解地方政府债务风险,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金融风险的底线;瞄准特定贫困群众、深度贫困地区精准帮扶,坚持扶贫与扶志、扶智相结合,巩固扶贫成果,提高脱贫质量;强化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重点打赢蓝天保卫战,确保生态环境质量总体改善。推进高质量发展要求落实落地,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推动产业结构转型升级,发展实体经济,继续抓好“三去一降一补”。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推动以科技创新为核心的全面创新,推进“互联网+”和“中国制造2025”,培育新产业、新动能、新增长极。激发各类市场主体活力,推动国有资本做强做优做大,支持民营企业健康发展。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多渠道增加农民收入,推动农村各项事业全面发展。推动京津冀协同发展、长江经济带发展、“一带一路”建设取得新进展,推进粤港澳大湾区建设。发展更高层次的开放型经济,有效引导支持对外投资,培育贸易新业态、新模式,促进形成全面开放新格局。推动社会主义文化繁荣兴盛,深入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加快构建中国特色哲学社会科学,加强思想道德建设和公共文化建设,提高全社会文明程度。优先发展教育事业,深化教育改革,加快教育现代化,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把民生实事抓紧抓好,着力解决就业、收入分配、社会保障、医疗卫生、住房、食品安全、生产安全、养老等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实际问题。深化依法治国实践,加大全民普法力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促进司法公正,建立网络综合治理体系,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不断将改革推深做实,以全面深化改革的实际行动庆祝改革开放40周年,继续沿着改革开放的康庄大道奋勇前进。
会议期间,委员们就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建设工作务实建言,赞成中共中央新时代党的建设各项部署,拥护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持之以恒正风肃纪,坚信以优良党风政风带动社风民风,一定会促进更为良好社会风尚的形成。
会议指出,今年是政协第十三届全国委员会履职的开局之年。人民政协要全面贯彻中共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统揽各项工作的总纲,把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作为巩固共同思想政治基础的主轴,把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夺取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胜利献计出力作为工作主线,围绕“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选准议题扎实调研,深入协商集中议政,强化监督助推落实,确保本届政协工作起好步、开好局。
会议强调,人民政协要充分发挥作为社会主义协商民主的重要渠道和专门协商机构作用,把协商民主贯穿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全过程。认真组织实施年度协商计划,综合运用专题议政性常委会会议、专题协商会、双周协商座谈会等形式,发挥协商式监督特色优势,做到有事多商量、有事好商量、有事会商量,努力形成完整的协商民主制度程序和参与实践。
会议强调,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需要全体中华儿女共同团结奋斗。人民政协要坚持一致性和多样性统一,找到最大公约数,画出最大同心圆。进一步为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在政协履职创造条件,做好党外知识分子、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和新的社会阶层人士工作。深化民族团结进步教育,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坚持我国宗教的中国化方向,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坚持“一国两制”方针,严格依照宪法和基本法办事,支持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和行政长官依法施政,支持香港、澳门融入国家发展大局。坚持一个中国原则,在“九二共识”基础上推动两岸关系和平发展,推进祖国和平统一进程,坚决维护国家主权和领土完整,绝不容忍任何“台独”分裂图谋和行径。加强同海外侨胞团结联谊,广泛凝聚侨心、侨力、侨智,维护侨益。开展对外友好交往,为推动构建新型国际关系、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作出贡献。
会议强调,人民政协要着眼新时代新任务,按照懂政协、会协商、善议政和守纪律、讲规矩、重品行的要求,加强委员队伍建设,提高政治把握能力、调查研究能力、联系群众能力、合作共事能力,全面增强履职本领。大兴调查研究之风,深入基层、深入群众,把矛盾问题搞清搞透,把意见建议提准提实,做到言之有据、言之有理、言之有度、言之有物,切实解决一些调研议政活动浮于表面、深入实际不够等形式主义问题。加强专门委员会建设,加强机关建设。加强对地方政协工作指导。
会议号召,人民政协各级组织、各参加单位和广大政协委员,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中共中央周围,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同心同德、扎实工作,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夺取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胜利、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而努力奋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