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理与金融学院2022年研究生招生复试及录取细则

发布时间:
2022-03-29
发布人:
张辉
浏览量:
3076

一、复试方式及平台

复试方式采用网络远程复试,复试平台主要采用学信网研发的高校招生远程面试系统,同时,以 腾讯会议为备用平台。

二、组织形式

1学院成立由院长任组长纪委书记任副组长、研究生导师代表、研究生秘书等组成学院研究生招生复试与录取工作组组织本学院的复试及录取等相关工作。

2)学院成立由由院长任组长的研究生招生复试命题工作组,全面负责本学院的复试命题工作,学院命题工作组成员由院长指定,总数为2-3人,全面负责本学院本次命题工作的组织及实施。

3学院成立复试命题小组,命题小组成员至少应当由2位政治素质好、责任心强、教学经验丰富、学术水平较高并且近期承担教学工作的人员组成,其中一人为组长。

4)学院成立由学院纪委书记任组长、纪检委员为成员的学院督察组,全面监督学院复试及录取工作。

5)学院成立由院长任组长的应急工作小组,负责协调处理本单位复试过程中的各类应急突发和偶发事件。

6复试内容

复试以综合面试形式进行,招生目录中规定的专业科目复试笔试内容纳入到综合面试中考核,以面试的形式进行。

复试(即综合面试)成绩满分100分,包括:

  1.专业能力考核(60分):其中包括招生目录中规定的原笔试内容知识、考生的研究能力、培养潜质和对本学科(专业)的了解程度,将考生对随机抽取的试题内容进行回答和复试专家的现场提问进行回答相结合。

  2.外语听说能力考核(10分):外语听说能力测试占综合面试的10%

  3.综合能力考核(30分):主要考核考生政治素质、综合素质等。

每位考生的综合面试时间为20分钟。

  7网络远程复试要求

  1. 设备要求:考生须提前准备好一台电脑加一部手机,电脑和手机须带摄像头和麦克风。准备好纸笔。

  2. 设备摆放要求:复试过程中两台设备开启摄像头,电脑摄像头对准考生本人,手机摄像头从考生后方成45°拍摄。要保证考生本人和考生的考试屏幕能清晰地被复试专家组看到。

 3. 环境要求:考生须在封闭安静的房间独立进行远程面试,周围环境不得对复试产生干扰。须保证房间内网络信号质量满足视频通话需求。复试过程中,复试房间内除本考生不能有其他任何人员。复试时检查面试环境光线,不能过于昏暗,也不要逆光,可提前通过摄像头,检查环境亮度是否合适。

 4. 个人仪表要求:复试过程中,考生不能过度修饰仪容,不得佩戴墨镜、帽子、头饰、口罩等,头发不得遮挡面部,必须保证视频中面部图像清晰。

 5. 其它要求:复试过程中不允许采用任何方式变声、更改人像禁止缩屏,考生自我介绍应采取匿名形式。复试过程中视频背景必须是真实环境,不允许使用虚拟背景、更换视频背景。复试过程中连接登录复试系统的设备不允许再运行其他网页或软件,设备须处于免打扰状态,保证复试过程不受其他因素干扰或打断,不得与外界有任何音视频交互,复试房间其他电子设备必须关闭。

  8网络远程复试考生流程

  1. 考生凭学信网账号密码登录系统,登录网址:https://bm.chsi.com.cn/ycms/stu/

  2. 考生在3311500-2130进行网络测试

  3. 考生在411430-1930上传资格审查材料。

  4. 考生在420800登录系统进行复试。

  9成绩计算

复试成绩=专业能力考核成绩+外语听说能力考核成绩+综合能力考核成绩

总成绩=(初试成绩÷5×70%+复试成绩×30%

  10录取原则

  1. 先从复试合格的第一志愿考生中按总成绩高低依次录取;第一志愿复试合格生源录取结束后,第一志愿合格生源不足的专业,按总成绩高低依次从复试合格的调剂考生(含破格复试考生)中录取;复试合格的调剂考生生源仍然不足,则调整招生计划。

  2. 复试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3. 对在复试过程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即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等规定严肃处理,取消录取资格,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

  4. 对于调剂考生,由学校通知其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教育部网站确认是否同意接受拟录取。如超过规定时间没有确认,视为不同意接受拟录取,学校将及时取消其被拟录取资格。

 5. 考生入学后3个月内,学校严格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11体检

在疫情防控期间,为了保障考生的生命健康安全,避免考生到医院、体检中心等人员密集高危险地点聚集,我校202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体检与新生入学体检合并。体检要求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等文件执行。

  12

在复试、录取阶段,本学院网站向社会公布本学院各专业的复试录取实施细则,专业招生人数,参加复试考生名单(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编号、初试各科成绩等信息)和拟录取考生名单(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编号、初试成绩、复试成绩、总成绩等信息)。

  13应急方案

  1.若面试组成员无法出席,由备用导师顶替;

  2.若面试系统故障不可用,启用备用平台腾讯会议;

  3.若面试中途考生由于不可控原因遭遇网络故障,在其他考生面试结束后,可以安排一次重新面试的机会。

14其它

对复试和录取工作全过程涉及的违法违规行为的举报,由校纪检部门统一受理,并按有关规定进行查处。

对复试不合格不予录取的考生,复试专家组要写出书面意见,经组长签字后报学院研究生招生复试与录取工作组审核并报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组审批。因复试不合格而不录取者由学院研究生招生复试与录取工作组负责向考生做出必要的解释。

本办法与国家、省教育主管部门有关政策规定不一致的,以有关政策规定为准。本办法未尽事宜由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组研究决定。

本办法由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组负责解释。

投诉电话及邮箱

电话:0553-2871412-80115855655088

邮箱:562081844@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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