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研助理岗位招聘公告【机械工程学院(人工智能学院)】
发布时间:2022-08-02   浏览次数:962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办公厅关于高等学校做好2022年开发科研助理岗位吸纳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精神,机械工程学院(人工智能学院)根据学校科研助理岗位招聘工作部署,结合学院相关学科平台工作实际,现面向社会招聘科研助理岗位人员。

一、招聘岗位

机械工程学院(人工智能学院)相关学科平台科研助理岗位4

岗位职责:查阅文献整理资讯、辅助科研项目申报;参与科研实验,及时整理数据,撰写总结报告;研发平台基础条件及试验装置日常维护、巡检;平台负责人交办的其他事务。

二、基本条件

1.2022届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研究生、本科生(需取得相应学历、学位)建档立卡贫困生优先;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心健康,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具有良好的专业背景、职业道德和团队合作精神,服从工作安排;

3.具有科研助理岗位所需的素质和专业技能、满足相应科研助理岗位所需的岗位条件,有机械类、仪器类和机器人工程专业背景

4.自愿应聘科研助理岗并遵守学校规章制度和科研助理岗位相关规定。

三、工作程序

(一)个人报名。本公告发布之日至85日,应聘人员根据招聘信息和要求,填写《 编外聘用人员应聘申请表(科研助理专用)》。将上述应聘申请表、学历学位证书、相关资格证书和证明材料电子版,发送至招聘联系人指定邮箱。原件在面试时提供核实。

(二)资格审查。由学院对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初步审查,确定初审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名单。在招聘过程中发现提供的材料不全或信息不真实的,取消应聘资格。

(三)综合考核与心理测试。疫情常态化期间,科研助理岗位的考核选聘工作应遵守省市及学校疫情防控相关规定,可根据实际情况简化程序。在批准的岗位指标内,根据岗位需求,由学院会同科研平台或科研项目组组织考核组对应聘人员进行综合考核和心理测试,综合考核内容包括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技能、工作能力等。根据综合考核和心理测试结果,确定拟聘用候选人,经学院审核通过报科技处研究备案。

(四)思想政治审查、体检。拟录用候选人,按规定进行思想政治审查,到三甲以上医院进行体检。

 (五)公示与聘用。根据综合考核、心理测试、思想政治审查、体检结果,学院提出拟聘用人选,科技处审核后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示(不少于五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办理录用手续,签订科研助理劳务派遣协议(劳务协议)。学院将拟聘用人员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思想政治审查报告、体检报告、应聘申请表等材料复印件报科技处备案。

四、聘用形式

科研助理岗位属临时性岗位,非事业编制,按照学校编外项目制方式聘用,日常管理与考核由所在科研平台或科研项目组负责。

五、待遇及聘期

待遇1500/月,聘期3个月

六、其他未尽事宜,由学院相关科研平台负责解释。

联系人:秦老师;联系邮箱:905177649@qq.com

 

 

附件: 编外聘用人员应聘申请表(科研助理专用).doc  

  

20228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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