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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 共青团“第二课堂成绩单”制度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 | ||||||||||||||||||||||||||||||||||||||||||||||||||||||||||||||||||||||||||||||||||||||
发布时间: 2018-11-26 浏览次数: 2286 | ||||||||||||||||||||||||||||||||||||||||||||||||||||||||||||||||||||||||||||||||||||||
共青团“第二课堂成绩单”制度实施方案(试行)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全面落实《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的意见》,充分发挥第二课堂在人才培养当中的重要作用,根据共青团中央、教育部《关于在高校实施共青团“第二课堂成绩单”制度的意见》以及共青团安徽省委员会、安徽省教育厅的有关文件要求,借鉴第一课堂教学育人机理和工作体系,结合我校实际,决定实施 共青团“第二课堂成绩单”制度,现制定方案如下。 一、实施意义、原则与主要目标 (一)实施意义 1.面向新时代、新青年,适应移动互联网发展,以实施“第二课堂成绩单”制度为牵引,全方位推动学校第二课堂管理机制、运行制度和评价方式的改革创新,形成更加符合学校育人工作需要的、学生参与体验度更好的“第二课堂新态”。 2.坚持融入人才培养大局、服务学生发展需求、发挥第二课堂优势、突出基层主体地位,实施共青团“第二课堂成绩单”制度,深化学校共青团改革,强化共青团育人功能,强化共青团组织建设,促进学校共青团进一步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保持和增强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 (二)实施原则 1.明确定位。服务学校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将第二课堂作为第一课堂的有机补充、作为学校人才培养的重要组成部分,推进第二课堂课程化、系统化、移动互联网化、大数据化,并与第一课堂互动互补、互相促进。 2.稳步推进。按照“老生老办法、新生新办法”的思路,在前期测试运行的基础上,从2018级本科生起全面试行,到2020年形成比较完善的“第二课堂成绩单”制度。 3.注重实效。以生成“第二课堂成绩单”为导向,以必要的学时、学分为约束,通过建立完善高效的管理机制、运行制度和评价方式,搭建易管好用的网络管理系统,提升第二课堂育人实效。 (三)主要目标 通过实施共青团“第二课堂成绩单”制度,加强对第二课堂课程项目的整合,客观记录、科学评价、有效认证学生参与第二课堂的经历和成果,逐步将共青团“第二课堂成绩单”打造成为学校人才培养评估、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社会单位招录毕业生的重要依据,为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深化学校共青团改革,创新人才培养模式发挥重要作用。 二、实施内容 (一)功能定位 “第二课堂成绩单”应具有“客观记录、科学评价、促进成长、服务大局、提升工作、融入社会”等6个方面功能。 1.客观记录。通过设置覆盖面广、内容模块全的课程项目体系,真实、客观地记录学生在校期间参加的各项第二课堂活动经历和取得的成绩。 2.科学评价。通过对学生在校期间的综合能力表现进行全面、精准评价,帮助学生正确了解自身优势、弥补自身不足。 3.促进成长。通过“第二课堂成绩单”的反馈,激励学生广泛参与各类活动,促进能力素质的均衡发展,提升就业竞争力。 4.服务大局。通过提供“第二课堂成绩单”及相应的大数据分析,为学生综合素质培养、评奖评优、党团组织发展以及优化人才培养方案等提供参考依据。 5.提升工作。通过推行“第二课堂成绩单”制度,深化共青团工作转型升级,推进工作的科学化、系统化、制度化、规范化,提升共青团组织的有效覆盖面和影响力。 6.融入社会。通过“第二课堂成绩单”,社会用人单位选人、用人提供科学参考,搭建学生、学校、社会三者之间的有效连接平台。 (二)工作内容 主要围绕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和教学中心工作,以共青团组织为牵头实施单位,党政大力支持、有关部门通力协作,在引导学生坚持学业为主的同时,紧紧围绕思想素质养成、政治觉悟提升、文艺体育项目、志愿公益服务、创新创业创造、实践实习实训、技能特长培养等内容,聚焦人才培养目标,结合第一课堂教学安排,通过对工作内容、项目供给、评价机制和管理运行制度等进行改革创新,形成科学完备的“第二课堂成绩单”制度体系。 1.构建课程项目体系。课程项目体系是共青团“第二课堂成绩单”制度的实施基础。根据学校实际,划分为7个模块:思想成长、志愿服务、社会实践、创新创业、文体活动、技能特长、其他类别。课程项目分单位、按级别形成课程项目清单,全校形成课程项目超市,实行“按计划供给、学期初集中发布”的模式。 (1)“思想成长”模块主要记载学生入党、入团以及参军入伍等情况,参加党团培训和思想引领类活动经历、学生干部任职情况以及获得的荣誉等。 (2)“志愿服务”模块主要记载学生参与“团百花”学雷锋志愿服务项目、院班和学生社团组织的志愿服务活动,在校内、外参加的志愿服务和无偿献血情况经历以及获得的荣誉等。 (3)“社会实践”模块主要记载学生参与暑期“三下乡”社会实践活动、寒假社会实践活动,校内外勤工助学、就业实习、岗位见习、挂职锻炼和其它实践活动经历以及获得的荣誉等,包括参加港澳台及国际交流访学的经历。 (4)“创新创业”模块主要记载学生参与各级各类学术科技、创新创业竞赛活动的经历及获得的荣誉等,包括获批的项目、发表的论文、出版的专著、取得的专利、开办的公司等。 (5)“文体活动”模块主要记载学生参与各级各类文化、艺术、体育活动的经历以及获得的荣誉等。 (6)“技能特长”模块主要记载学生参加各级各类技能培训的经历以及获得的荣誉等。 (7)“其它类别”模块主要记载学生获得的奖学金、综合性荣誉等。 2.构建记录评价体系。记录评价体系是“第二课堂成绩单”制度的实施牵引。突出客观性、写实性、价值性、简便性,以科学的量化标准为依据,针对学生参与共青团第二课堂的表现进行科学认证,按照学期、学年等时间节点,对学生表现出的综合素质进行全面反映。根据学校的具体情况,采取3个层面的评价方式: (1)记实:根据既定的“第二课堂成绩单”课程项目体系,对学生参与第二课堂的经历和成果进行真实客观的记录。同时,依据活动类别、等级、参与方式的不同,在“第二课堂成绩单”中予以呈现。 (2)计学时:针对记实的课程项目内容,按照既定的第二课堂学时计量办法,将学生参与不同模块活动的情况计算成相应的学时,在“第二课堂成绩单”中予以呈现。对学生完成第二课堂学时的情况进行及时分析,并根据学时约束进行预警。 (3)计学分:在“第二课堂成绩单”制度运行相对成熟之后,学校对学生参与“第二课堂”活动情况,以学分形式进行赋值,并确定具体的学分约束。 基于共青团组织和学生会、学生社团的组织化功能,由课程项目主办方提供、班级团支部和学院团组织记录、学校团委评价学生参与第二课堂活动情况,鼓励学生自我参与申报。 3.构建数据信息体系。数据信息体系是共青团“第二课堂成绩单”制度的实施支撑。建立数据信息平台,开展课程项目的发布、管理、评估,实现学生参与课程项目的记录、评价、认证。通过大数据分析,学校可及时掌握、评估、调整各类第二课堂活动的实施和参与情况等。数据信息体系具有3个基本功能。 (1)学生用户可通过网络管理系统,关注、选择、记录、评价、反馈第二课堂的课程及实施情况,并通过系统自主生成本人的“第二课堂成绩单”。 (2)管理用户可通过系统进行课程发布、过程管理、收集反馈,监督、考核、评价、认证学生参与第二课堂情况。 (3)社会用人单位用户可通过学生的“第二课堂成绩单”,为评价和选择毕业生提供重要参考依据。 “第二课堂成绩单”数据信息体系与学校综合信息系统统筹联通,建立相应的制度规范,实现逐级对数据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审核把关,确保数据信息及时、准确、全面。 4.构建动态管理体系。动态管理体系是共青团“第二课堂成绩单”制度的实施保障。通过横向沟通、纵向分工,建立起“事前规范、事中监督、事后审查”的完整工作闭环,增强评价的专业性、独立性和客观性。动态管理体系包括以下方面: (1)有制度:建立“第二课堂成绩单”的制度规范和评价标准,做到有章可循、有序开展。 (2)有人员:通过在校、院、班三级组织中设立专门领导组、工作组,逐级授权系统管理人员,明确各层级的职责分工和管理用户权限,进行必要的业务能力和系统操作培训,建立运转有力的工作队伍。 (3)有机制:规范课程项目的发布审核流程,明确学生参与第二课堂活动的记录、审核、评价、反馈、申诉的各个环节,做到便捷、透明、公平、公开。建立学期、学年结果反馈和运用机制,科学评估第二课堂育人成效,动态调整第二课堂课程项目体系,为学生全面发展提供动态指导。 5.构建价值应用体系。价值应用体系是共青团“第二课堂成绩单”制度的实施关键。坚持以学生需求为中心、以社会需求为导向,强调客观性、价值性、简便性,对学生在第二课堂的表现进行权威认证,对学生表现出的综合能力素质进行全面反映。根据学生参与第二课堂活动情况,对学生综合能力进行描述性评价,形成评价报告。 (1)统一名称:名称统一定为《 共青团第二课堂成绩单》。 (2)规范要素:记录信息要素主要包括:学生基本信息、项目类别(即课程项目体系)、项目名称、项目时间、项目级别、项目评价、项目认证等方面。 (3)注重使用:多渠道加强“第二课堂成绩单”的内容宣传、理念传播、用途推广,使之成为学生综合素质评价、评奖评优、学生干部选拔、党团组织发展、毕业生就业推荐时的重要依据,为社会用人单位选人、用人提供具有规范性、公信力的参考依据。“第二课堂成绩单”将载入学生个人档案。 (三)实施环节 实施“第二课堂成绩单”有关工作,包括“明确课程内容、建立评价体系、完善运行机制、搭建数据平台、推动学生参与、形成最终产品”等6个实施步骤。 1.明确课程内容。学校有关党政部门、团学组织,面向学生举办的第二课堂活动,均以项目课程的形式,按照思想成长、志愿服务、社会实践、创新创业、文体活动、技能特长、其他类别等7个模块分类,形成第二课堂课程清单和课程超市,供学生自主选择。 2.建立评价体系。按记实、计学时、计学分三种评价方式,明确相应的规则和标准,建立完备的评价体系和制度。 3.完善运行机制。研究制定“第二课堂成绩单”实施办法和相应的操作细则,建立多部门协同机制,成立校、院两级领导组和班级工作组。明确课程发布、学生参与、系统管理等事项工作流程和工作标准。组建校院两级第二课堂运营工作队伍,负责第二课堂信息管理系统的运行维护。 4.建立数据平台。使用全国学校共青团研究中心开发的共青团第二课堂成绩单网络管理系统(简称“到梦空间”),确保数据安全。整个系统由管理端、移动端(APP)和web端(网页端)组成。其中:管理端使用主体是学校及院系管理员、指导老师。移动端和web端使用主体是学生及学生组织。学生参与第二课堂的大数据全校充分共享。 5.推动学生参与。鼓励学生广泛参与“第二课堂成绩单”的各个课程项目,扩大学生参与面、活动覆盖面;推动各学院和有关部门依托网络平台,广泛使用数据管理系统,实时或分阶段地记录、评价第二课堂活动的开展情况。 6.做好价值应用。通过网络系统自动生成功能,学生可打印个人“第二课堂成绩单”,由学校团委进行权威认证。形成“第二课堂成绩单”,加强向社会用人单位推广,实现用人单位可查询验证功能。 三、实施安排 (一)职责分工 “第二课堂成绩单”是一项系统性、长期性工作,坚持“统筹规划、分工协调、分头实施”的原则,校、院、班三级分层实施、分工协作,明确相应的工作职责。 1.学校领导组和专家组。学校成立“第二课堂成绩单”制度实施工作领导组,由分管学团工作和分管教学工作的校领导任组长,成员单位为校团委、教务处、学生处、科技处、研究生部、体委办公室等单位,总体负责“第二课堂成绩单”制度实施办法的制订,统筹第二课堂新态建设的各类教育教学资源,规划第二课堂课程项目,监督“第二课堂成绩单”制度的实施等。 同时,成立第二课堂建设工作专家组,聘请有关专家学者担任成员,对第二课堂有关事项提出咨询意见。 领导组和专家组下设办公室,挂靠校团委,具体负责日常工作协调,系统管理等。 2.各学院领导组。各学院成立“第二课堂成绩单”制度实施工作领导组,由分管学团工作和分管教学工作的院领导任组长,系主任、院团委书记和辅导员为成员,负责组织全院“第二课堂成绩单”制度实施工作,包括第二课堂课程项目开发、发布审核、系统管理、结果认定与运用等。 3.各班级工作组。各班级成立由辅导员、团支书、班长和不少于3名学生代表组成的第二课堂成绩认定小组,辅导员任组长,团支书任副组长,负责班级学生“第二课堂成绩单”活动发布、成绩认定、日常管理等。 (二)推进步骤 1.试行阶段(2018年10月起):制定印发总体方案和具体的实施办法;成立领导组、专家组和工作组;召开推进会、培训会,汇编和印发工作手册。从2018级本科生开始全面试行“第二课堂成绩单”制度。 2.深化阶段(2019年9月起):按照学校人才培养方案的要求,找准第二课堂育人工作深度融入学校人才培养方案的结合点,明确设置第二课堂学分,统筹综合素质学分、社会责任学分和第二课堂学分,制定第二课堂学时折合学分的具体办法,增强第二课堂的刚性约束,形成系统化、科学化、规范化的第二课堂管理与运行体系。 (三)工作要求 1.统一思想,加强领导。第二课堂是学校人才培养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实行“第二课堂成绩单”制度,是学校共青团深化改革的重点项目,是团学工作转型升级的重要抓手。各有关部门要从思想认识、协同推进、改革创新等方面给予高度重视,统一思想认识,制定相应的实施办法和工作细则,并在试行中加以完善,为在全校全面推行积累经验、夯实基础。 2.稳步实施,持续推进。推行高校共青团“第二课堂成绩单”牵涉面宽,工作要求高,各有关部门、各学院要按照“统一部署、逐步实施、分层管理、持续推进”的原则,积极做好各项工作,增强工作协同,形成推进合力,确保顺利实施。工作过程中出现的重要问题及时上报领导组办公室。 3.明确责任,强化管理。“第二课堂成绩单”是对学生大学期间成长经历的客观记载,对第二课堂新态建设具有牵引性作用。要明确各有关部门和各学院相应的工作职责和管理责任,明确授权管理用户者的管理权限,明确不同级别项目课程相应的发布、审核人,按照“谁审核,谁负责”的原则,确保第二课堂项目课程发布经过组织审核同意,第二课堂成绩记录真实、有效。
附件:1. 共青团“第二课堂成绩单”制度实施暂行办法 2. 共青团“第二课堂”学时认定参照标准(试行)
共青团“第二课堂成绩单”制度实施暂行办法
第一条 为推进第二课堂活动的科学化、系统化、制度化、规范化,充分发挥其在人才培养中的重要作用,根据《 共青团“第二课堂成绩单”制度实施方案(试行)》,制定本暂行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从2018年10月开始试行,自2018级本科生起全面施行。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的第二课堂活动是指由学校组织或认可的、在第一课堂以外所开展的有利于拓展学生综合素质的各类活动,分为思想成长、志愿服务、社会实践、创新创业、文体活动、技能特长、其它类别等7个模块。学生参加第二课堂活动的经历和成绩均在“第二课堂成绩单”中予以记载。 1.“思想成长”模块主要记载学生入党、入团以及参军入伍等情况,参加党团培训和思想引领类活动经历、学生干部任职情况以及获得的荣誉等。 2.“志愿服务”模块主要记载学生参与“团百花”学雷锋志愿服务项目、院班和学生社团组织的志愿服务活动,在校内、外参加的志愿服务和无偿献血情况经历以及获得的荣誉等。 3.“社会实践”模块主要记载学生参与暑期“三下乡”社会实践活动、寒假社会实践活动,校内外勤工助学、就业实习、岗位见习、挂职锻炼和其它实践活动经历以及获得的荣誉等,包括参加港澳台及国际交流访学的经历。 4.“创新创业”模块主要记载学生参与各级各类学术科技、创新创业竞赛和活动的经历及获得的荣誉等,包括获批的项目、发表的论文、出版的专著、取得的专利、开办的公司等。 5.“文体活动”模块主要记载学生参与各级各类文化、艺术、体育活动的经历以及获得的荣誉等。 6.“技能特长”模块主要记载学生参加校内外各级各类技能培训的经历以及获得的荣誉等。 7.“其它类别”模块主要记载学生获得的奖学金、综合性荣誉等。 第四条实行第二课堂学时制。学生参加第二课堂活动依照相关规定获得相应学时。本科就读期间,应修满160个第二课堂活动学时。累计达到160个学时、不足190个学时,“第二课堂成绩单”记为合格;累计达到190个学时、不足240个学时,“第二课堂成绩单”记为良好;累计超过240个学时,“第二课堂成绩单”记为优秀。 第五条实行第二课堂项目制。第二课堂活动均以课程项目的形式呈现,分校、院、班(社团)三个层级组织实施。按照“按计划供给、学期初集中发布”的模式,每学期开学初,主办单位分别形成第二课堂课程项目清单,统一报学校领导组办公室汇总,形成第二课堂课程项目超市,集中向学生发布,供学生自主选择。临时增加的活动经分级审批后发布。 第六条实行第二课堂审核制。管理审核权限分校、院、班三级授权。按照“谁审核、谁负责”的原则,发布者和审核者都要对活动的合规性进行审查。学生通过学校确定的网络管理系统参与第二课堂活动,由课程项目主办方提供、班级团支部和学院团组织记录、学校团委评价学生参与第二课堂活动情况。未通过系统参与的第二课堂活动,由学生本人提交证明材料,经由班级初审、学院审核后统一录入系统。 第七条 坚持“预警+帮扶”制。每学期初,学院对同学参加第二课堂活动获得学时进行汇总统计,并通过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公布,对未按照标准完成第二课堂学时的同学进行预警。对于完成学时确有困难的同学,学院要积极主动进行帮扶。 第八条坚持“A+X”个性化模式。各学院可根据自身学科专业特点等实际,以有利于引导学生成长成才为导向,细化具有本学院特点的第二课堂学时认定细则,明确学生参与第二课堂活动和获奖情况定级、赋予学时等情况。包括第二课堂各模块学时上下限、特殊学年制等其他特殊情况,由学院领导组结合自身实际研究确定,报学校领导组办公室备案。 第九条稳步推进第二课堂成果运用。第二课堂学时完成情况作为学生评奖评优、推优入党、就业推荐等工作的重要参考依据,并在试行中逐步完善,重点突出结果应用和价值挖掘。 第十条严格第二课堂奖惩制。对第二课堂成绩优秀的学生,可予以表彰、奖励。针对弄虚作假获得第二课堂学时的学生,经查实,取消其相应学时,并依据规定给予处理;针对违规操作的组织和个人,经查实,将依规进行问责。 第十一条学生毕业离校前,学校为学生出具“第二课堂成绩单”,并由共青团 委员会予以盖章确认。 第十二条本办法由校团委负责解释。
共青团第二课堂学时认定参照标准(试行)
一、项目定级标准 1.国家级活动是指国家各部(委)、团中央、教育部各学科委员会主办的活动;国家级社会团体举办的活动,原则上作为省级活动认证; 2.省级活动是指由省级党委政府及其职能部门、省级群团组织主办的活动;省级其他社会团体举办的活动,原则上作为校级活动认证; 3.校级活动是指由学校党政及其职能部门、校级群团组织主办的活动,院级活动是指学院主办的活动(该类别课程项目级别一般在学期初第二课堂课程项目超市中予以明确); 4.市级党委政府及其职能部门、市级群团组织主办的活动,原则上按校级活动认证;市级其他社会团体举办的活动,原则上作为院级活动认证; 5.除了以上已经明确规定级别的项目,其他定级标准不明确的项目,由各学院领导组依据本学院实际情况予以认定。
二、表彰分级计算标准 1.国家级、省级、校级、院级荣誉及奖励一等奖分别记为60、40、20、10个学时,二等奖计80%,三等奖计60%,优秀奖和入围奖计40%计算,单项奖按照三等奖计算。报名并实际参加竞赛类活动但未获奖,按照20%计算。如设特等奖,则按照一等奖计算,其他奖项类别不变。 2.同一个活动获奖表彰情况、任职经历不重复计算,取最高级别认定。 3.区分贡献度的第二课堂活动,参与者按照排名顺序(n)分别赋分,计算公式为:应得学时乘以1/n;不区分贡献度的第二课堂活动,所有成员赋分相同。
三、具体学时参考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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