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
|
首页 通知公告 |
关于考研自修教室座位回收及使用申请的通知 |
发布时间: 2019-12-23 浏览次数: 194 |
为进一步规范考研自修室的使用,更好服务我校广大考研学子,根据学校工作安排,教务处、保卫处、校团委、校学生会对1号、2号、4号教学楼考研自修室的座位进行回收和再分配,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回收座位,清理教室 校学生会将在教务处、保卫处、校团委的指导下,对1号、2号、4号教学楼考研自修室的座位进行回收,并对以上教室进行卫生除尘和修缮清理。请在以上教室考研自修的同学于2019年12月27日前,自行将个人物品带离教室,如有丢失概不负责。具体教室如下: 1号教学楼:101、201、301、401、503、504、505、506、507、508、509教室;2号教学楼:101、102、103、104教室;4号教学楼:509、510、511、512、513教室。 二、集中报名、摇号分配 1.面向对象:全日制在校在籍的2017级(五年制专业除外)本科生、五年制专业2016级本科生、专升本专业2019级本科生)。 2.集中报名:12月26日—12月29日,通过“到梦空间”即可报名(关注“ 学生会”(ahpuxsh)微信平台查询结果)。 3.首次公示:2020年2月11日-2月12日,由校学生会将符合报名条件同学的信息汇总,并通过校园网、“ 学生会”(ahpuxsh)微信平台进行公示。 4.集中摇号:2020年2月15日下午2:30,校学生会将所有经公示无异议的同学名单录入摇号系统,在校团委青年中心(师生活动中心206室)进行公开摇号,并通过 团委和学生会QQ公众号进行直播。摇号期间,各学院分别推选1名学生代表参与摇号监督,同时欢迎全校广大同学前来现场监督。 5.二次公示:2020年2月17日,摇号结果通过校园网、“ 学生会”(ahpuxsh)微信平台进行公示。 三、分配座位,发放使用证 1.2020年2月29日前,校学生会面向摇号取得座位使用权的同学发放座位使用证,并签署《考研座位使用承诺书》。 2.考虑部分同学参加复试,目前正在使用自修室座位的2016级同学与2017级摇号取得自修室座位使用证的同学协商共同使用,在复试之前以2016级同学使用为主,待复试结束后,2016级同学必须将座位完全交付给对应的2017级同学使用;对于无需参加复试的2016级同学的座位则交由2017级同学自主使用。 四、其他 1.任何同学不得私自转让座位,或者占据座位不用,确保公共资源能够得到最大化的利用。 2.校学生会将积极主动发挥好桥梁纽带作用,为广大同学提供更有效的学习和学风服务,共同为传承“101精神”为代表的优良学风贡献力量。 3.后附申请流程图与查询流程图。 校团委 校学生会 2019年12月23日 |
Copyright 2016.10 团委版权所有 联系地址: 师生活动中心二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