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大学生艺术展演学生艺术作品创作活动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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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大学生艺术展演学生艺术作品创作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0-01-10 浏览次数: 235

各学院、各部门:

根据《关于举办安徽省第六届大学生艺术展演活动校内选拔赛的通知》(校办字〔2019〕16号),结合我校实际,经研究决定,开展我校大学生艺术展演学生艺术作品创作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学生艺术作品类别及分组

学生艺术作品包括绘画、书法和篆刻、摄影、设计、微电影等。参加对象为全日制在读本科生、研究生,分为甲、乙两个组别,甲组为非艺术类专业学生,乙组为艺术类专业学生。艺术作品应以非艺术类专业学生为主。

二、学生艺术作品标准及承办

根据学生艺术作品类别,分别明确承办单位。具体如下:

1.绘画作品

国画、水彩/水粉画(丙烯画)、版画、油画,或其他画种。尺寸:国画不超过四尺宣纸(69cm×138cm)对开,其他画种尺寸均不超过对开(54cm×78cm)。

由书法协会负责承办,臧亚平老师负责指导

联系方式:0553-2871209;15255335558

2.书法、篆刻作品

书法、篆刻作品尺寸不超过四尺宣纸(69cm×138cm)。

由书法协会负责承办,臧亚平老师负责指导

联系方式:0553-2871209;15255335558

3.摄影作品

单张照和组照(每组不超过4幅,需标明顺序号)尺寸均为14英寸(30.48cm×35.56cm);除影调处理外,不得利用电脑和暗房技术改变影像原貌。

由青年摄影协会负责承办,刘昆笛老师负责指导

联系方式:15255355857

4.设计

含平面设计和立体设计。平面设计作品尺寸不超过对开(54cm×78cm),立体设计作品尺寸不超过50cm(长)×50cm(宽)×50cm(高)。

由艺术学院负责承办,迟传德老师负责指导

联系方式:0553-2871265;13955389760

5.微电影

片长不超过15分钟,视频统一采用MPG2格式,作者须保留MOV或AVI格式视频文件。

由微影青春电影协会负责承办,丁文霞老师负责指导

联系方式:13605531270

三、作品报送要求

1.艺术作品不需装裱,可按惯例在作品正面或背面署名。须在作品背面注明作品种类、作者姓名、所在地区、学校名称、所在院系、学生专业、指导教师姓名等信息(一律用铅笔写),并附创作说明。作品以数码照片和原件两种方式报送。作品的数码照片要求:JPG格式,大小不低于10M,分辨率达到300dpi。

2.艺术作品原则上不退还作者。学校对获奖作品有权在省内外人文交流以及相关活动和资料中使用(包括印制光盘、编辑画册或用于展览、宣传、对外交流等),不支付作者稿酬,作者享有署名权。

3.报送学生艺术作品时,各学院、相关部门要严格把关,避免产生著作权纠纷。如发生著作权问题,取消其获奖资格,由作者承担相关责任。

4.学生艺术作品需提交400字以内的创作说明(包括作品主题简介和创作过程介绍)。

四、作品评奖

根据提交作品的质量评出一、二、三等奖若干并给予物质奖励。同时,在省赛、国赛中获奖的作品将按照学校学科竞赛奖励办法予以奖励。在省赛、国赛中获奖的指导老师,将由学校统一授予“优秀指导教师”表彰。

以上作品须在2020年4月15日前完成,各指导老师负责指导将获奖作品提交校团委(师生活动中心二楼203室)。

 

 

校第六届大学生艺术展演活动组委会办公室

2020年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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