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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通知公告 |
关于开展大学生艺术展演艺术表演类节目培育选拔的通知 |
发布时间: 2020-01-10 浏览次数: 356 |
各学院、各部门: 根据《关于举办安徽省第六届大学生艺术展演活动校内选拔赛的通知》(校办字〔2019〕16号),结合我校实际,经研究决定,开展我校大学生艺术展演艺术表演类节目培育选拔。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艺术表演节目作品要求 艺术表演类包括声乐、器乐、舞蹈、戏剧、朗诵。参加对象为全日制在读本科生、研究生。分为甲、乙两个组别,甲组为非艺术类专业的学生,乙组为艺术类专业的学生。 1.声乐节目 合唱:合唱队人数不超过40人,钢琴伴奏1人,指挥1人(应为本校教师),每支合唱队可演唱两首作品(其中至少一首中国作品),演出时间不超过8分钟。 小合唱或表演唱:人数不超过15人(含伴奏),不设指挥,不得伴舞,演出时间不超过5分钟。 (依托“赤铸青创”能力培育项目中的校园十佳歌手大赛,由校院两级合唱团结合要求进行,给予资金支持,校团委负责) 责任单位:校团委 联系人:陈希、甘曼宁 联系电话:2871209 2.器乐节目 合奏:乐队人数不超过65人,指挥1人(鼓励本校教师担任),演出时间不超过9分钟,鼓励演奏中国作品。 小合奏或重奏:人数不超过12人,不设指挥,演出时间不超过6分钟。 (依托“赤铸青创”能力培育项目中的“民歌·民舞·民乐”大赛,由校院两级器乐团结合要求进行,给予资金支持,校团委负责) 责任单位:生物与化学工程学院 联系人:万海洮、甘曼宁 联系方式:15855964312;2871209 3.舞蹈节目 群舞:人数不超过36人,演出时间不超过7分钟。 (依托“赤铸青创” 能力培育项目中的“民歌·民舞·民乐”大赛和“舞蹈大赛”,由体育学院和校院两级舞蹈团结合要求进行,给予资金支持) 责任单位:生物与化学工程学院、体育学院 联系人:万海洮、孙霞 联系方式:15855964312;13956169071 4.戏剧节目 含话剧、戏曲、校园短剧、小品、歌舞剧、音乐剧等。人数不超过12人(含伴奏),演出时间不超过12分钟。其中话剧每个剧目演出时间在20分钟以上,鼓励中、大型话剧。 (依托“赤铸青创”能力培育项目中的“原创话剧小品大赛”,由校院两级曲艺团结合要求进行,给予资金支持) 责任单位:电气工程学院 联系人:毕亚琴 联系方式:13855325027 5.朗诵节目 作品文体不限,须使用普通话,人数不超过8人(含伴奏,学生不作道具设置,不得伴舞),演出时间不超过5分钟。 (依托“赤铸青创” 能力培育项目中的“大学生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应用能力大赛”,由校院两级主持部结合要求进行,给予资金支持) 责任单位:人文学院 联系人:谢红翠 联系方式:13866373128 二、作品评奖 1.以上节目结合学校“赤铸青创”能力培育项目中的各子项目分别进行,评出一、二、三等奖若干并颁发证书。获奖节目继续打磨完善后参加校内艺术展演暨五四表彰大会,选拔优秀节目上报参加省级集中展演。 2.在省赛、国赛中获奖的节目将按照学校学科竞赛奖励办法予以奖励。在省赛、国赛中获奖的指导老师,将由学校统一授予“优秀指导教师”表彰。 三、相关要求 1.各责任单位举办相关赛事活动要认真对照《关于举办安徽省第六届大学生艺术展演活动校内选拔赛的通知》(校办字〔2019〕16号)要求,按照大学生艺术展演活动标准进行部署、选拔、培育和推荐、打磨,力争出精品、上层次,在省赛、国赛中获奖。 2.选拔参加省赛的作品,由校团委协同体育学院、艺术学院等单位进行继续打磨,邀请校外优秀专家进行指导。
校第六届大学生艺术展演活动组委会办公室 2020年1月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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