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
|
首页 通知公告 |
关于开展 2020年“校园十佳歌手” 大赛的通知 |
发布时间: 2020-03-23 浏览次数: 561 |
各学院团委、学生会: 时维三月,春风拂面。为推动我校文艺事业发展,进一步丰富校园文化生活,营造积极向上、百花齐放、健康文明的校园文化氛围,给在校大学生提供展示自我、挑战自我的舞台,经研究,特举办 2020年校园十佳歌手大赛,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青春放歌 共抗疫情 二、活动对象 除往届十佳歌手外的全体在校大学生 三、活动流程 1.海选(4月10日前)。由各院团委、学生会统一组织。参赛选手在指定时间范围内,通过微信“小打卡”程序发布作品。各学院组织评委对所有作品进行评审,选拔出1—4名同学进入复赛。海选后有一轮复活赛,在海选中各个学院未进入复赛的选手可提供相应证明材料(例如:提供市级以上声乐类比赛证书),经二次审核后,按一定比例进入复赛。 2.复赛(4月19日前)。由校团委、校学生会组织实施。进入复赛选手在指定时间范围内,通过微信“小打卡”程序发布作品。由校内外专家评委对所有作品进行综合评审,按照分数高低,选拔出进入决赛的16名选手。 3.决赛(根据线下开学时间再定)。由校团委、校学生会组织实施。根据大赛安排有序准备好决赛前各项事宜。其中,进入决赛选手需要在一定范围内(班级、社团、学院)开展声乐知识普及宣讲、互动,并在网络上进行展示,推动形成良好的美育教育氛围。相关活动情况作为选手进入决赛的评分参考之一。 四、奖项设置 本次大赛设冠军、亚军、季军,十佳歌手,最佳组织奖和最佳潜力奖,并赋予第二课堂学时。“冠亚季军”积极向省级、国家级音乐大赛推荐。 五、其他事项 1.参赛节目类型、演唱类型不限、唱法不限。 2.参赛节目要求健康向上,富有正能量;主题突出,具有表现力;雅俗共赏,富有艺术性;无低俗、不良导向的节目。 3.由于新冠肺炎疫情影响,此次十佳歌手的初赛和复赛依托于互联网,改变了传统选拔方式,各学院要认真组织,优中选优。所有选手须自行熟悉“小打卡”程序的各项功能,发挥最佳状态。 4.在正式比赛开始前,需要在小程序主页设置页面,将自己的昵称改为专业班级+姓名,发布录歌时,标注所唱曲目。 5.为确保比赛的公平公正,参赛选手应当诚信比赛,在比赛中应以自己真实的嗓音进行比赛,直接在“小打卡”程序中进行演唱录制并上传,不得使用任何录歌软件。若赛后审核中发现存在作弊行为,一律取消比赛资格并通报至所在学院。 6.请各学院按照时间节点,将海选结果于4月10日前,以学院为单位发送至2921710983@qq.com,命名为“XX学院+十佳歌手”。联系人:陈老师(0553-2871209);徐同学(18355270578)。 未尽事宜,请以最新通知为准。
共青团 委员会 学生委员会 2020年3月23日
|
Copyright 2016.10 团委版权所有 联系地址: 师生活动中心二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