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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9-2020学年疫情防控期间学生社会责任教育学分认定相关事项安排的通知 |
发布时间: 2020-05-19 浏览次数: 781 |
各学院: 根据《 大学生社会责任教育培养方案及学分认定办法》规定,每位学生每年获得社会责任学分基本合格的要求:每学年累计不少于32个小时,计1个学分。因受疫情影响,经学校研究,现就2019-2020学年学生社会责任教育学分认定作出以下安排: 一、认定范围 2019-2020学年社会责任教育学分未完成的学生。 二、认定内容 1.参加居家劳动; 2.参加疫情防控志愿服务; 3.参加网络学习及主题教育; 4.参加各类思想理论学习活动; 5.参加线上主题团日、主题班会等情况; 6.“青年大学习”网上主题团课学习情况; 7.其他能体现参加体育、美育、劳动教育和遵守社会公德的社会责任教育情况。 三、认定程序 1.本人申请并填写《 2019-2020学年疫情防控期间学生参加社会责任教育情况登记表》。 2.交各班级团支部(班委会)汇总初审。 3.辅导员认定并签字,并统一交至教务处进行认定。 四、相关要求 1.客观真实提供个人参加社会责任教育情况,不得弄虚作假; 2.根据实际参与社会责任教育情况,可提供相关学习心得体会,各班级团支部(班委会)做好汇总。
附件: 2019-2020学年疫情防控期间学生参加社会责任教育情况登记表 2019-2020学年疫情防控期间学生参加社会责任教育情况登记表.doc 教务处、学生处、校团委 2020年5月1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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